近日,廣東佛山某小區因業主裝修“骨灰房”引發爭議,喪葬風的住宅固然令人毛骨悚然,但這背后也是諸多的無奈。實際上,越來越多的“骨灰房”和“骨灰房”相關的糾紛折射出城市化進程中喪葬需求與居住權益的復雜沖突。我個人認為,這一現象既需從法律層面厘清邊界,亦需以社會共治思維尋求解決方案。
從現行法律看,“骨灰房”的存在是否合法合規需要視各個城市的具體情況而定。比如對于規劃為住宅的商品房,如果作為骨灰房銷售實際上是違反了其規劃用途,屬于違法銷售。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商品房的用途也應當遵循房屋買賣合同以及物業管理規定,如果將商品房用作骨灰房違反了相關規定,那么業主或鄰居也可能有權要求恢復原樣。
但是,根據相關數據顯示,上海、北京、廣州等城市的墓地價格遠超當地商品房價格。當“死不起”、“逝無可埋”成為現實痛點,部分家庭選擇買下住宅改造為“家族祠堂”,這背后或許也是無奈之舉。
如果想要避免居住區“骨灰房”蔓延,緩解購買“骨灰房”業主與其他業主之間的沖突,我們需要構建政策、監管與社區自治的三重防線:
首先,從我們要從政策層面完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比如說:擴大公益性墓地供給、推行差異化定價機制、推廣生態安葬補貼等。從多個層面出發,鼓勵大家更新喪葬觀念的同時,降低喪葬成本。
其次是在監管層面明確住宅的使用邊界。比如說:修訂房屋用途分類。在相關規定中明確“禁止住宅用于殯葬用途”條款,填補當下的制度漏洞。除此之外,還可以加強物業履職監督,要求物業將“殯葬功能裝修”納入日常巡查范圍,對違規行為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第三,強化業主公約的約束。比如說:通過業主大會細化公約禁止性條款,明確禁止“設置靈堂、長期存放骨灰”等行為。除此之外,還可以設立裝修審查前置程序,要求業主提交裝修方案備案,對涉及宗教、民俗等敏感內容進行合規審查。
對普通購房者而言,如果不想自己的鄰居是骨灰盒,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防范:
1、一定要現場看房,并關注異常特征。比如說:對整層多戶由同一業主購買、長期空置且定期焚燒祭祀的小區保持警惕。
2、查驗房屋使用痕跡。通過水電繳費記錄、走訪鄰居、詢問物業公司等方式核實房屋實際使用情況。
3、在合同中進行明確約定。購房合同中可增設相關條款,比如說:“如房屋或周邊房屋曾用于或正用于殯葬用途,賣方需承擔違約責任”的條款。
最后,希望未來能夠在政策供給、行政監管與社區自治的合力下,推動喪葬習俗在現代化進程中實現轉型,逐步化解當下由于“骨灰房”帶來的矛盾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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