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消費者維權意識,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2025年3月13日,在第43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光澤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法院等單位在新華都廣場開展“ 守安全、穩信心、促消費 ”你點我檢服務惠民生活動。
一、廣泛宣傳,普及知識
活動現場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海報、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群眾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典型案例,以案釋法,講解消費者在日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消費陷阱和維權途經,引導群眾理性消費、依法維權。
二、現場咨詢,解答疑惑
針對群眾提出的消費維權問題,檢察干警耐心傾聽,認真解答并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建議,幫助消費者解決實際問題,增強維權信心。本次宣傳活動,共計發放宣傳資料200余份,現場接受群眾答疑10余人次。
三、以案釋法
2020年2月以來,被告人劉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獲得權利人授權許可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向眾多消費者銷售假冒貝親牌的奶瓶奶嘴,商品外觀標有“貝親自然實感口徑PPSU塑料奶瓶,不含雙酚A”。經查明,涉案塑料奶瓶的主材質為聚碳酸酯,遇高溫會分解出有毒物質雙酚A,對人體健康產生嚴重影響。另查明,被告人劉某通過網絡銷售上述假冒的貝親牌奶瓶奶嘴共計人民幣177623.2元。其中,涉案PPSU塑料奶瓶(不含奶嘴、玻璃奶瓶)的銷售金額為人民幣45150.8元。
經過審理,某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劉某十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判決劉某承擔公益損害賠償金人民幣135452.4元,并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下一步,光澤縣人民檢察院將持續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積極探索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制度,為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貢獻檢察力量!
圖丨惟有梅花無限意
編輯:林靖瑩、黃婧文
副總編輯:吳劭萍
總編輯:吳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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