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能快速精準地獲取數據信息的基礎性網絡技術,網絡爬蟲(Web Crawler)近年來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青睞和應用。但一些人卻利用爬蟲技術非法獲取熱門App用戶信息、牟取暴利。
如何對爬蟲技術進行規制,驅動其向好向善,成為當前重要的法治議題。3月12日,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公布了這樣一起新型網絡犯罪案件。
2021年12月初,某信息公司安全部門工作人員歐某發現,近期有3300余個賬號向該公司旗下的“小紅書”App發送引流私信,但“小紅書”App前端登錄接口沒有任何記錄。公司安全部門發現,這些引流私信均由一家網絡公司開發的某AI智能互動平臺發出。平臺能夠在未授權的狀態下,突破“小紅書”App的前端驗證防護機制,對用戶昵稱、筆記評論信息等數據進行爬取,再通過技術手段向“小紅書”App注冊用戶發送私信、投放相關商戶的廣告。
“我們發現違法爬蟲行為后立即就報了警。”歐某說道。
半個月后,犯罪嫌疑人陳某、錢某、周某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查,陳某系某網絡公司實際控制人,錢某、周某分別擔任總經理、技術部主管之職。
2019年4月,該網絡公司技術部主管周某編制了一個DEMO小程序,結合爬蟲軟件,可以爬取小紅書App的用戶信息,然后發私信。測試下來效果不錯,老板陳某與公司管理層商量,計劃把這個DEMO做成一個AI智能互動平臺,然后投放市場,服務需要投放營銷廣告的商戶,并收取一定費用。
對于該平臺的開發設計,陳某及公司管理層討論后決定交由周某負責,并建議平臺界面須為商戶友好型。比如,使用平臺的旅游商戶只需在平臺上輸入關鍵詞,即可一鍵將營銷廣告以私信的方式發送給小紅書上的潛在用戶。
經司法鑒定,該平臺通過破解“小紅書”App的加密算法,偽造數據請求侵入服務器,非法爬取用戶昵稱、ID、筆記等核心數據。更通過技術手段操控私信系統,繞過平臺監管向用戶批量發送廣告信息。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間,累計非法獲利650余萬元。
庭審中,辯護人提出“抓取公開信息”“未造成實質損害”等辯護意見。被告人陳某認為,“爬蟲”是中立技術,且使用該技術的大有人在,不知道這種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法院審理認定,涉案數據既有用戶名等公開信息,也包括需突破加密防護獲取的非公開內容。該網絡公司通過技術手段突破“小紅書”多重安全防護,侵犯他人隱私、牟取利益,已構成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非法控制。
“技術創新不能突破法律紅線。”主審法官指出,該平臺不僅侵犯用戶隱私權,更破壞了互聯網平臺的數據安全管理秩序。即便部分數據表面公開,但突破技術防護獲取后臺數據的行為,本質上已構成非法侵入。
法院最終判處網絡公司罰金20萬元;判處陳某等3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至4年不等,罰金20萬元至10萬元不等。涉案違法所得653萬余元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
通訊員 張瀾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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