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要好伴,住要好鄰,和諧的鄰里關系少不了彼此之間的“禮”和“讓”。近日,隴縣法院通過“心理疏導+溫情調解”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樓上樓下的鄰里之爭。在辦案人員耐心細致的心理疏導下,被告從激烈對抗轉為握手言和,生動體現了司法溫度在基層案件辦理中的治愈力量。
“我又沒把她怎么樣,她憑啥告我!”看到應訴材料的被告劉某情緒瞬間失控,對司法程序表現出強烈抵觸。辦案人員敏銳捕捉到當事人的問題結點,耐心細致地傾聽他的訴說,了解事實經過、矛盾原因,分析矛盾根源癥結及爭議焦點,以“拉家常”的方式開啟心理疏導。
“老劉,你都在這住了十幾年了,平時在這一片都是有威望的人,這不是你的行事風格么......”,一個小時的傾聽與共情,逐步攻破劉某的心理防線:他的抗拒源于對法律程序的誤解,更擔心先低頭會“矮人一頭”。
“讓他三尺又何妨?”法官援引“六尺巷”的故事,細致分析鄰里糾紛惡性后果。劉某對自己前期的過激行為向辦案人員道歉,并表示“晚上我好好想想,和家里人商量商量,明天到法院一起處理”。第二天,劉某當即表示愿意通過司法程序化解糾紛,但原告住院及鑒定事宜他不知情,對訴訟請求提出自己的意見。辦案人員耐心記錄并答疑解惑,雖未達成調解協議,但為調解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庭審過程中,通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一步步撥開雙方當事人困在心中的迷霧,案件事實清晰明了,賠償義務明確。辦案人員抓住當事人心理變化,在庭后的調解現場,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劉某現場賠付了原告損失。
“小胡,是我糊涂,你才搬過來在這住,我作為長輩應該照顧、幫扶你,是我太沖動了…...”話音未落,原告胡某已起身相扶說:“也怪我,我理應讓著你的......”。
春日明媚的陽光柔而不烈,映照在充滿笑容的臉龐上,握手言和的明朗、言語里的禮讓,繪就了一副司法溫度浸潤人心的溫馨畫卷。
“很多當事人對抗的不是法律,而是自己的心結。我們既要做定分止爭的裁判者,也要做情感修復的治療師。”辦案法官說。隴縣法院在心理疏導與司法溫情的融合下,不斷完善和創新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做深做實調解工作,在定分止爭的道路上融入更多的司法溫情,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今年以來,通過“心理疏導+溫情調解”模式化解各類糾紛100余件,調解履行率達100%。
供稿:劉少陽
編輯:梁小慶
審核:徐 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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