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北京錕涵律師事務所王長晟律師受邀赴北京中學科技分校,以“校園暴力的預防和治理”為主題,為全校師生帶來一場專題講座。活動通過真實案例剖析、法律條文解讀與互動問答,深入解析校園暴力的法律邊界與應對策略。
講座開始,王長晟律師結合《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明確校園暴力的定義:“一名或多名學生反復、故意通過肢體、語言或網絡手段實施侮辱、恐嚇或排擠,導致他人身心受損的行為。”
針對學生提出的“椅子上涂膠水是否算暴力”,王長晟律師指出,若行為具有反復性且造成實際困擾,則構成校園霸凌。王長晟律師通過PPT課件同步展示了校園暴力高發場景中,校門口、操場角落、放學路上被列為重點區域。
在分析陜西渭南校園暴力案例時,王長晟律師詳述兩名學生長期毆打同學致其重傷的經過。盡管施暴者因未滿刑事責任年齡未被追責,但其家庭最終承擔了超百萬元民事賠償。“父母每月收入僅幾千元,賠償金相當于全家十年總收入。”這一數據引發學生對暴力后果的深刻反思。
圍繞法律實踐,王長晟律師解析《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刑法》的銜接:16周歲以下涉暴學生雖免于行政拘留,但行為若構成輕傷二級以上,仍可能面臨專門學校教育或刑事追責。
王長晟律師指出,校園暴力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違法行為,但隨著事件嚴重性的增加,校園暴力涉及到如盜竊或故意毀壞財物等行為時,根據其涉及金額的不同,可能會觸及刑法的界限。他以盜竊罪的起刑點為2000元,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起刑點為5000元為例對此進行了進一步解釋。
針對學生提問“如何應對霸凌”,王長晟律師給出三步建議:首次遭遇時明確表態制止,事態升級后及時向家長、校方求助,必要時報警并固定錄音證據。他特別提醒:“過度反擊可能引發連帶責任,理性維權才是最優解。”
通過本次講座,現場師生不僅對校園暴力的法律定義和后果有了清晰認知,更掌握了“及時表態、固定證據、理性維權”的實操方法。多名學生在互動環節坦言,此前對“玩笑”與“霸凌”的界限模糊,如今意識到“反復的惡意行為即是違法”。
北京錕涵律師事務所始終關注青少年法治教育,此次講座內容嚴格基于《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及真實案例素材,為校園筑牢法律防線。正如王長晟律師所言:“恐懼是生物本能,勇氣需法治護航——平安校園,你我共建。”
未來,北京錕涵律師事務所將繼續開展多元主題公益普法活動,深入社區、學校及企業普及法律知識,以專業力量推動法治社會建設,踐行法律工作者的社會責任擔當。
本文旨在法規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構成對具體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斷的任何成果,亦不作為對讀者提供的任何建議或提供建議的任何基礎。作者在此明確聲明不對任何依據本文采取的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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