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案例:商業秘密案件中,法院是否應當審查商業秘密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否是商業秘密受保護的前提,法院必須審查。
閱讀提示:李營營律師團隊項下的商業秘密爭議與保護業務,不僅僅包括律師團隊協助企業制定保密體系、幫助企業完善自己的保密制度、減少泄密事件發生,還包括在企業發生被侵權事件時,律師團隊及時有效協助企業打擊離職員工、惡意競爭對手;在離職員工、合作方被起訴侵犯商業秘密時協助被告方阻擊。截至目前,李營營律師團隊對侵犯/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件逐一梳理總結,同時結合多年來豐富的辦案經驗,形成多篇裁判文章。反法和刑法均將商業秘密定義為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并經權利人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該定義又被大家進行概括總結為商業秘密法定三要件。不少人認為,商業信息只要符合法定三要件就屬于商業秘密,卻很少有人考慮商業秘密的來源、本身的合法性在此過程中是否需要一并考慮。本期,李營營律師團隊根據多年來辦理商業秘密案件的經驗,結合一則典型案例,與大家分享。
裁判要旨:法律保護的民事權益是合法權益,因此經營信息要具有合法性才能構成商業秘密,當經營信息涉及自然人個人信息時,審查其是否構成商業秘密,應當考慮對自然人個人信息的保護,審查其獲取自然人個人信息的合法性,非經合法途徑獲得的自然人個人信息不具合法性,不能作為商業秘密受到法律保護。
案情簡介:
1.毛某系重慶某培訓學院信息的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負責將該學員市場部工作人員收集的個人信息匯總錄入系統。2014年6月,毛某通過重慶某培訓學院內網盜取了約20萬條客戶信息,私自轉交給周某。
2.重慶某培訓學院發現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后立案偵查。雙方在偵查階段簽訂《和解協議書》,毛某賠償重慶某培訓學院50萬經濟損失,分期支付,并將其持有某公司10%股權轉讓。此后,毛某未依約履行。
3.重慶某培訓學院向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毛某依約支付剩余損失34萬和利息損失。
4.毛某認為,《和解協議書》系其在被刑事立案后脅迫簽訂,反訴要求撤銷該協議書、要求重慶某培訓學院退還已付款項和已轉出的10%股權。
5.一審訴訟中,雙方認可《和解協議書》中涉及的客戶信息是指2014年在校高中畢業生的相關信息,設計十幾個區域,包括學生的姓名、性別、電話號碼、畢業院校,部分還包括QQ號。
6.2017年5月3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判決毛某向重慶某培訓學院支付賠償款34萬,駁回毛某本訴請求。毛某不服,上訴至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7.2017年12月6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原告向毛某返還已收到的款項和10%股權。
(該案于2024年2月23日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屬于參考案例)
案件爭議焦點:
當事人因商業秘密賠償協議產生糾紛,法院是否需要審查商業秘密的合法性?
法院裁判觀點:
一、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需考慮自然人個人信息權益的保護
法院認為,和解協議可因爭議法律關系損害公共利益或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而無效,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需考慮自然人個人信息權益的保護,那么未經自然人同意搜集或使用個人信息是否可以成為阻卻商業秘密受法律保護的因素,進而導致本案和解協議無效,取決于未經自然人同意搜集或使用個人信息是否具有違法性以及合法性是否是商業秘密受保護的前提。
二、合法性是商業秘密受保護的前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已經明確將自然人個人信息的保護列入了基本法中,該法雖未明確規定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搜集、使用程序,但是各界對于搜集、使用自然人個人信息需經其同意已經取得共識。那么合法性是否是商業秘密受保護的前提即成為關鍵。從現行法律的規定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均將商業秘密界定為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但,這只是民事主體享有商業秘密相關權益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條規定,公民、個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盡管法律對于商業秘密的定義中沒有明確規定合法性,但是合法性是所有民事權利、民事權益的基本屬性,法律保護的是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因此,商業秘密作為一種民事權益受到法律保護,合法性是其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三、涉案的商業秘密涉及數量較大的自然人個人信息,而重慶某培訓學院未舉示證據證明其合法搜集和使用如此大量的自然人個人信息,涉案和解協議無效。
從本案來看,在爭議法律關系中,重慶某培訓學院主張其享有“商業秘密”權益的信息主要為2014年在校應屆高中畢業生的姓名、性別、電話號碼以及畢業院校等信息,數量有二十萬條,涉及廣安、瀘州、達州、遂寧、合川等十個區域,涉及大量自然人個人信息。在公安機關已經對重慶某培訓學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立案偵查的情形下,其不能僅聲稱通過巡展等方式獲得涉案信息而應舉示充分證據證明。綜上,涉案的商業秘密涉及數量較大的自然人個人信息,而重慶某培訓學院未舉示證據證明其合法搜集和使用如此大量的自然人個人信息,因此,重慶某培訓學院所主張權益的商業秘密不具備合法性且違反公共利益,雙方簽訂的和解協議書應當被認定為無效,重慶某培訓學院應向毛某某返還因和解協議書
而取得的財產。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認定涉案合同無效以及重慶某培訓學院應向毛某某返還相應財物,并不代表法院認為毛某某盜取涉案的自然人個人信息并轉交他人的行為不具可責性,只是毛某某不應對重慶某培訓學院承擔民事責任,其是否應向其他民事主體承擔民事責任或是否應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則不在本案的審查范圍內。
綜上所述,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原告向毛某返還已收到的款項和10%股權。
案例來源:
《重慶市某某軟件職業培訓學院訴毛某某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案》
實戰指南:
一、當事人在和解協議中作出的承諾和確認,并非絕對合法有效。
商業秘密案件處理過程中,可能會通過刑事控告、民事起訴、私下和解、法院調解等不同方式解決爭議。其中,刑事控告、民事起訴、法院調解都由司法機關居中處理,結果作出后基本上可以告一段落、做到塵埃落定。私下和解的情況下,當事人之間基本上都會簽訂和解協議,協議中除了約定賠償、停止侵權、限制從業等內容外,一般都會要求一方當事人對自己侵犯另一方當事人商業秘密進行確認,以便后續雙方因履約問題產生爭議或者繼續侵權時作為打擊對方的工具。此時,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可能被忽略,就是和解協議本身是不是有效的、能否被法律保護。當事人在和解協議中作出的承諾和確認,雖然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被推定為真實,但并不是絕對真實有效,至于是否有效,要從基本的民事法律原則和合同相關規定的角度分析。
二、并非所有的非公知、有價值的商業信息都構成商業秘密,合法性是商業秘密被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了商業秘密的三個法定構成要件,多數人以為商業信息只要符合三個法定構成要件便可屬于商業秘密、進而尋求法律保護。司法實踐中,很少有司法機關對一方主張保護的商業秘密進行合法性審查,也很少有當事人、代理人對權利人主張保護的商業秘密是否合法提出異議。曾經在一件涉及爬蟲技術源代碼的商密案件中,被告方就明確提出涉案技術信息主要功能為抓取收集統計信息,使用目的和場景不合法,法院對原告主張的技術信息合法性進行了全面充分地審查,最后由于被告方不能舉證證明該爬蟲技術信息非法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用途目的非法而敗訴。本案中,雖然原被告簽訂了和解協議,被告在協議中承認自己侵犯原告商業秘密的事實,但是法院同時說明,對于和解協議的雙方當事人而言,簽訂協議的目的在于解決爭議,既然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雙方都是在對事實有爭議的情況下放棄對真實狀況的追究,雙方都應該預見到協議中約定的事項與真實狀態不同,因此,當事人在和解協議中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承認,在后續訴訟中并不實際發生自認的后果。
李營營律師提示: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商業秘密案件涉及證據保全、秘點的總結和確定、非公知的分析論證、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分析論證、非公知鑒定、同一性鑒定、損失鑒定、損失計算、侵權論證、證據規則的巧妙運用等多項復雜法律問題,案件本身難度大、綜合性強,稍有不慎就會滿盤皆輸。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應當聘請專業的、有豐富經驗的商業秘密律師,為案件和自身合法權益保駕護航。記住,在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商業秘密案件中,沒有絕對的法律觀點。可以說每一個案件都有50%的勝訴率和50%的敗訴率,當事人如果聘請專業的商業秘密律師,就可以大大提升爭取另外50%勝訴的希望、降低另外50%敗訴的風險。
【聲明:本文系作者對人民法院在個案中裁判觀點的提煉總結,旨在幫助讀者快速了解司法實踐中法院在部分案件中處理具體法律問題的裁判規則,不代表作者對具體裁判觀點的認同,更不代表本文作者對某一具體法律問題的法律意見或法律觀點。由于查詢渠道受限且本文引用案例并非指導性案例,因此,本文中體現的裁判觀點不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同時,由于個案差異性極大,建議大家在具體案件辦理中,委托專業律師結合具體案件事實、具體法律規定,對具體案件中的具體法律問題進行分析論證,得出契合個案的正確結論。】
專業背景介紹:李營營,北京云亭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北京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研究會第二屆理事會理事,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碩士(公司法方向),專注于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商業秘密民事與刑事、保全與執行等實務領域,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省級高級人民法院成功辦理多起重大疑難復雜案件,辦理案件標的金額超過百億元。在民事擔保業務領域,李營營律師長期帶領團隊扎根深入研究擔保與反擔保訴訟案件相關的法律問題和裁判規則。在擔保與反擔保領域,李營營律師根據長期深入研究專項領域的積累成果,形成了近百篇專業研究文章,在交出版社陸續出版成書的同時在平臺上進行發布,希望讀者能夠更多了解擔保與反擔保知識,避免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同時,李營營律師辦理多件大額擔保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在商業秘密非訴項目方面,李營營律師團隊可以有效協助企業完成與商業秘密相關的融資、債轉等業務。李營營律師團隊深耕知識產權民事糾紛和刑事犯罪領域多年,對涉知識產權(尤其是商業秘密)相關法律問題均有深入研究。李營營律師代理的多起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獲得判決的勝訴結果,代理多起客戶作為原告成功爭取法院3倍懲罰性賠償,代理客戶成功取得2.02億元賠償金額(該案是我國目前商業秘密案件中判賠金額最高的商業秘密民事案件,超過此前判賠金額最高的香蘭素案件1.59億元)代理的多起被告客戶成功爭取法院判定不構成侵權、成功解封全部查封的勝訴結果,代理多起被害企業成功啟動刑事立案、刑事追訴、成功爭取犯罪分子得到刑事處罰結果;代理多起被告人/被告單位處理的涉商業秘密犯罪刑事案件也取得了無罪、檢察院決定不予追訴的良好效果。2023年,李營營律師代理的商業秘密民事案件入選某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白皮書。2024年4月,李營營律師全程代理的商業秘密民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典型案例。2024年4月,李營營律師全程代理的另一起商業秘密民事案件(代理原告)被某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省內唯一一件判賠額最高的案件。同時,李營營律師在商業秘密體系建設領域,也具有豐富的項目經驗。協助多家企業客戶完成企業商業秘密保密體系運行情況的法律盡職調查,成功為多家企業客戶建設完善的商業秘密保密體系。在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李營營律師主辦大量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多次成功爭取法院支持客戶訴訟請求、二審改判等結果,得到眾多客戶的一致好評和肯定。在保全與執行領域,李營營律師主辦了大量難度較大的執行案件,例如:疫情封控期間,在一周內代理客戶保全被告數億現金;代理客戶成功撤銷法院凍結企業工商信息;代理客戶成功撤銷法院已經完成的拍賣行為;代理客戶成功阻擋申請執行人拍賣土地、廠房,最終爭取執行和解的圓滿效果。截至目前,李營營律師在“法客帝國”“民商事裁判規則”“保全與執行”等公眾號發表與商業秘密、公司實務、保全與執行等話題相關專業文章百余篇,多篇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轉載,廣受業內人士好評。2022年,李營營律師結合多年來辦理大量執行審查類相關業務的經驗,以真實案例為導向,對各種業務場景下的主要法律問題、典型裁判規則、風險應對策略和解決方案建議進行類型化匯總和歸納,合著出版《保全與執行:執行異議與執行異議之訴實戰指南》。接下來,李營營律師團隊會陸續出版商業秘密訴訟實戰的相關書籍、技術合同糾紛實戰相關書籍,以更好服務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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