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電商領取《1000份電商運營干貨案例》
作者 | 張逸 報道 | TOP電商
“我們被明星楊坤老師告上了法庭,我們的天塌了。”
這是搞笑網紅“四川芬達”在3月10日發布的視頻開場白。
視頻中,兩位農村小伙蔣某和李某手持北京互聯網法院傳票,控訴著被明星楊坤起訴的“冤屈”。
根據他們曬出的傳票顯示,楊坤以“網絡侵權責任糾紛”為由,要求兩人立即刪除多個平臺上涉嫌侵害其名譽權的視頻、公開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
圖源:抖音
這條視頻一經發布,瞬間引起了網友的圍觀。
有人替楊坤叫好:“說實話,真的是告太晚了”“這倆人一點不冤。”也有人冷嘲:“明星格局就這么小?”
圖源:抖音
但真相,或許遠比表面更耐人尋味
“四川芬達”是誰?
通過觀察發現,“四川芬達(收徒弟招剪輯編劇)”是由蔣某和李某出鏡運營的抖音賬號。
去年10月,這對自稱“楊坤鐵粉”的兄弟開始復刻偶像的經典造型:皮衣緊身褲配墨鏡,直播背景板P上《中國好聲音》同款LOGO,張口閉口“32場演唱會”,連楊坤唱歌時青筋暴起的表情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靠著“高仿楊坤”的人設,他們迅速圈粉35.9萬,點贊飆到423萬,直播間禮物刷得飛起,甚至被曝出單月收入超百萬。
但流量滾雪球的同時,他們的操作也越來越“野”。
如給角色取名“阿坤”“拉不拉坤”,臺詞里夾槍帶棒“姓刀那小子讓樂壇倒退15年”,直播時上演《泰坦尼克號之坤英》惡搞楊坤和那英的“恩怨情仇”。
對此,有網友辣評:“這哪是模仿?簡直是騎臉輸出!”
面對楊坤的起訴,“四川芬達”反復強調“沒提楊坤名字”“只是搞笑”“初心是給大家帶來快樂”,甚至搬出“農村出身”“沒文化”的苦情牌,試圖博取同情。
可法律從來不看“賣慘文學”。
有律師就表示:“即使視頻中沒有明確提到楊坤的名字,但如果內容具有明確指向性,且讓公眾普遍認為視頻中的內容指向楊坤......且內容具有侮辱、貶低或丑化的性質,就可能構成侵權。”
楊坤的“不忍了”其實早有伏筆。
早在2024年直播時,他就怒斥某些模仿者“太惡心”,但彼時選擇沉默。
直到“四川芬達”屢次被封號仍變本加厲。
去年10月,他們的作品就被平臺下架同時賬號被封禁7天;但解封后他們仍繼續更新關于楊坤的內容,隨后又被封30天。
圖源:抖音
然而,這對“打不死的小強”仍不死心,直到今年3月收到法院傳票,才終于慌了神并發視頻訴苦。
“四川芬達”的這種“越封越勇”的底氣從何而來?
答案藏在“山寨明星”產業鏈的暴利密碼里。
模仿鹿晗的凌達樂(原名鹿哈)曾自曝月入500萬,七個月狂攬3500萬;云南阿輝靠模仿科比十天賺8萬;“粥餅倫”跟著周杰倫演唱會全國巡攤,單張煎餅溢價到30元仍被瘋搶……
這些案例無不印證著一個殘酷現實:在流量即金錢的短視頻生態中,只要長得像頂流、蹭得上熱梗,哪怕被封號十次,照樣能東山再起。
“四川芬達”顯然深諳此道的,或許他們模仿楊坤并非出于粉絲情懷,而是精準踩中了“中年導師”“過氣梗王”的話題性,用夸張表情和狗血劇情制造沖突,把“審丑文化”玩出了新高度。
更諷刺的是,他們嘴里喊著“我哥倆就是從農村走出來的,沒什么文化沒什么背景,玩這個互聯網根本就沒有引路人”“初心是給大家帶來快樂”卻對直播間的收徒弟招剪輯編劇、打賞、帶貨傭金等百萬級收入閉口不談。
圖源:抖音
但“四川芬達”偏偏踢到了鐵板:楊坤的起訴狀里白紙黑字寫著“丑化、貶損人格”,而民法典1019條明令禁止丑化他人肖像,1024條更是把侮辱性內容釘死在違法柱上。
這次風波中,最值得玩味的是輿論的撕裂。
有人翻出楊坤早年點評刀郎“讓樂壇倒退15年”的黑歷史,嘲諷“現在知道被惡搞的滋味了吧?”
也有人搬出劉德華起訴山寨演唱會、周杰倫警告惡搞賬號的案例力證“維權無關格局,只看對錯”。
但最誅心的莫過于網友那句靈魂拷問:“如果被模仿的是你親爹,你還能笑嗎?”
回看楊坤起訴“四川芬達”風波,看似是一場明星與網紅的對決,實則揭開了短視頻時代“娛樂至死”的荒誕邏輯。
當模仿變成“碰瓷”,搞笑淪為“惡搞”,流量經濟下的底線失守已成頑疾。
這場官司將成行業分水嶺。
若楊坤勝訴,“四川芬達們”恐怕要連夜刪視頻改ID;若“四川芬達”逆襲,短視頻時代或將陷入更瘋狂的“碰瓷狂歡”。
但無論結局如何,它都給所有人上了一課:流量可以復制,底線不能粘貼;娛樂至死的年代,尊重才是最長久的生意經。
至于那些還在模仿邊緣試探的網紅,建議把《民法典》第1019條設置成手機屏保。
畢竟,靠“塌別人的房”蓋自己的樓,遲早要被法律一錘砸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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