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節是國際婦女節,很多兒女會給母親送節日禮物,收到禮物的母親們都是高高興興的,還有什么比收到孩子的禮物更開心的事呢。
3月8日那天,四川南部一位15歲的小女孩就用自己積攢的3800元錢買了一條金手鏈送給媽媽,女孩很懂事、很孝順,她到珠寶柜臺選了一條漂亮的金燦燦的黃金手鏈,準備送給媽媽,這是她第一次花這么多錢消費,雖然自己壓歲錢沒了,但這是送給媽媽的節日禮物,她覺得值。
商場柜臺的營業員阿姨熱情接待了她,得知女孩是買來送給媽媽的,她們夸獎女孩孝順懂事,并且還給孩子開具了正規發票,給她把禮物包裝起來,女孩心里美滋滋地,她想象著媽媽收到這條金手鏈的時候,不知道有多開心呢。
可是當她一路小跑回到家,把精美的禮物遞給媽媽時,媽媽既驚喜又心疼錢,她看著價值不菲的金手鏈,心里猶豫不決,是收下呢?還是退掉呢?
看到孩子這么懂事,她很欣慰,這條足金手鏈金重4.48g,金額3825元,這是孩子的一片心意,按理該收下,可是這也太貴了,將近4000塊呢,夠全家吃喝兩個月了,不行,還是得退掉。
媽媽覺得這個金手鏈是應該能退掉的,孩子還小不懂事,花錢沒有概念,珠寶柜臺的銷售員不應該賣這么貴的東西給未成年人,可是等她到了珠寶柜臺說明來意的時候,銷售員的態度讓她大失所望。
銷售員禮貌地告訴她:“不好意思,我們店里有規定,商品如果不存在質量問題是不能退貨的,而且我們還開了正規發票和質量保證單,都記錄在電腦上的,真的不能退。”
“可是孩子還是未成年人,你們應該退給她,法律都有這個規定的……”孩子媽媽據理力爭,雙方僵持不下,孩子媽媽還給市場監管部門打了投訴電話。
后來在市場監管人員的協調下,雙方才協商處理好,雖然沒有退貨,但是商家給消費者換了貨,估計是換的貨還算理想,所以事情就這么協商好了,昨天3月11日,珠寶店負責人告訴記者,雙方已經協商處理好了。
面對孩子媽媽的做法,網友們議論紛紛,很多網友說:第一反應就是這位媽媽太掃興了,就算我再窮困,孩子送給我的禮物我都不會退,錢沒了可以再賺,但是孩子的一份心意辜負了,或許以后都不會有了。
有人說:婦女節我女兒也是偷偷的用攢的錢給我買了一條項鏈,花了五千多,收到時確實很驚喜,也想要退掉,但是我不停地勸自己,不能做掃興的媽媽,最后高高興興的收下了禮物,母女倆晚上吃了頓大餐!
有的說:女兒的心意就帶著唄,是金子又不是別的,反正我閨女送我的不管值不值錢我都好好收著,有正規發票正規渠道買的就行了,孩子愛你的表現,不要隨便拒絕孩子的愛意呦!可以背后提醒孩子不要隨便花錢就可以了,不建議退貨
還有的說:說實話,這媽媽真的有點掃興了,而且讓孩子感到難堪,下次孩子應該不會再送她禮物了,我兒子送的禮物,一根繩200塊,一顆珠子328,就這一點點528,我也心疼,但想一想孩子用心選的禮物,我還是表現的超級開心。
其實我能理解這位母親的,可能是家庭不太富裕、生活壓力大,有錢誰不是和顏悅色、當個高高興興的不掃興的媽媽?當然,如果是家庭條件好,那就是媽媽不識抬舉了。
不能怪媽媽掃興,現在賺錢多不容易啊,4000塊錢不是一個小數目,女兒現在還小,還不懂賺錢不易,要教她,以后可以買點小禮物,但不要花那么多錢。
有朋友說:我兒子手里只有30塊錢,花29.9給我買了副耳釘,還擔心我不喜歡,我二話不說立馬戴耳朵上了,小家伙開心得手舞足蹈。
看看孩子送了禮物多開心啊,不能打擊孩子的積極心,不能掃興,既然能讓壓歲錢孩子自己保管,數量還可觀,說明家庭經濟還過得去,那就沒必要心疼,若經濟確實不支持那就不應該讓孩子自己保管大額壓歲錢。
而且前提是這些大額消費確實是物有所值,媽媽這樣做會讓人覺得非常掃興,但也許也是有苦衷的,每個人的家庭情況不一樣,消費觀念也不一樣,但不管怎樣這都是孩子的一片心意。
如果家里經濟條件還算可以,那既然買都買了就不要去退啦,孩子花的是自己的壓歲錢,是孩子的一片心意,而且金子不僅保值還會增值,比亂花強多了,有個貼心的女兒應該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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