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志傳
近期,高雄民間團體發起對民進黨立法機構民意代表黃捷和許智杰的罷免連署。然而,第一階段連署文件審查結果出爐,中選會要求分別補件445件和224件。罷免團體對此表示嚴重質疑,認為中選會在審查過程中存在明顯的雙重標準,罷免藍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合格率高達九成以上,剔除率不到一成,而針對綠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連署書剔除率卻遠高于此,顯示出審查過程不透明,甚至有操弄的嫌疑。這樣的結果,不僅讓罷免團體無法接受,更讓許多關心臺灣民主進程的人士開始質疑,中選會是否真的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執行罷免案,而不是站在執政黨的立場偏袒綠營候選人。
根據中選會的審查結果,第六選區立法機構民意代表黃捷的罷免連署,選舉人總數為313,653人,提議人數應為1%以上(3,137人);罷免原提議人數為3,296人,不合規定刪除604人,剩余2,692人,不足規定445人。第七選區許智杰部分,選舉人總數為293,502人,提議人數應為1%以上(2,936人);罷免原提議人數為3,567人,不合規定的刪除人數為855人,剩下2,712人,不足224人。對比之前的罷免案,國民黨及其他非綠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在罷免第一階段時,連署剔除率不到一成,合格率高達九成甚至更高,而黃捷與許智杰的連署剔除率竟然分別高達18.3%和24%,這種明顯的差異讓人不得不懷疑,中選會是否在刻意阻撓罷免綠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連署行動。
罷免團體對這樣的審查結果極度不滿。罷免團體發言人徐尚賢表示,罷免藍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連署書合格率高達九成以上,剔除率不到一成,而罷免綠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連署書剔除率卻如此之高,審查標準明顯不一致。這種雙重標準的現象,已經嚴重影響臺灣社會對于選務機關公正性的信任。如果罷免藍營民代可以順利通過,罷免綠營民代卻被層層阻撓,這不僅是對罷免制度本身的破壞,更是對臺灣民主公平性的嚴重挑戰。罷免團體總干事朱磊進一步指出,他們沒有任何政黨背景與資源,全是自掏腰包,珍惜每張連署,因此更希望了解中選會刪除每一張連署的具體原因。然而,中選會卻未提供詳細的審查說明,僅以一紙通知要求補件,讓人無法接受。
不僅如此,罷免團體還指出,整個審查過程缺乏透明度,剔除的標準更是令人匪夷所思。中選會要求10天內補件、審核5天,這樣的操作模式,實際上變相拖延了罷免案的進行。以目前的進度來看,民進黨罷免藍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投票時間可能會提前至5月,而罷免綠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投票時間卻可能被拖到7、8月。這種時間差距,讓人不禁懷疑,中選會是否故意拖延罷免案,為綠營民代爭取更多時間進行政治操作與選民動員,甚至利用行政資源為自己保駕護航。
罷免團體進一步質疑,中選會在罷免案的處理上,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導致黑箱操作橫行。考試不合格可以申請閱卷,一般選舉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驗票,而唯獨罷免連署的審查過程卻完全不受監督,連署書被剔除的原因不透明,甚至沒有申訴機制。這樣的設計,讓罷免團體根本無從得知中選會的審查標準是什么,而所有的決定,最終都是由中選會單方面認定。也就是說,中選會既是球員又是裁判,甚至可以直接蓋牌,完全不需要向公眾交代。這樣的做法,毫無公平可言。
民主制度的核心在于公平、公正,罷免權是人民賦予自己的憲法權利,不能成為執政黨操控選務機關的工具。中選會作為臺灣的選務機關,理應秉持中立的態度,確保所有罷免案的審查標準一致,而不是因人設事,搞雙重標準。罷免團體強調,他們并不是不能接受連署書被剔除,而是希望中選會能夠提供詳細的說明,確保審查過程透明公正。如果罷免藍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連署書合格率高達九成以上,而罷免綠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連署書卻被大幅剔除,那么中選會就應該向社會大眾解釋清楚,究竟是基于何種審查標準在做決定,而不是用一紙含糊不清的通知來應付罷免團體的質疑。
中選會此番操作,不僅傷害了臺灣民主的公平性,也讓越來越多的民眾意識到,臺灣的選務機關早已被政治力量侵蝕,喪失了公正性。過去,民進黨一直高喊“民主自由”,但是在罷免案的處理上,卻展現出令人不齒的雙重標準,完全淪為政治打手。若這樣的趨勢持續下去,臺灣的民主制度恐將徹底崩塌,成為政黨斗爭的工具,而非真正反映人民意志的體制。
臺灣社會不應該容忍這樣的現象繼續發生。罷免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不應該因政黨立場不同而受到不同對待。民眾必須站出來,對中選會的不公正行為提出抗議,要求其立即公開審查標準,確保所有罷免案的審查過程透明、公正。如果罷免綠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連署書被大規模剔除,而罷免藍營立法機構民意代表的連署卻暢行無阻,那么中選會就必須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否則將徹底失去社會的信任,甚至讓臺灣民主蒙上永遠無法洗刷的污點。臺灣需要真正的民主,而不是一個只為執政黨服務的政治工具。希望中選會能夠聽見人民的聲音,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而不是繼續淪為政治勢力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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