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發生多起燒雜草、煉山、燃放煙花爆竹、抽煙等違規野外用火行為引發的山火,為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提升廣大群眾的森林防滅火意識,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公布近期山火典型案例。
案例一:
信宜市白石鎮麗垌村山火
2024年12月31日下午3時許,信宜市白石鎮麗垌村委會上坑村突發山火。案發后,相關部門介入調查,迅速鎖定了違法人員黃某堂。據黃某堂供述,其雇請了劉某郁等兩人使用割草機在麗垌村委會上坑村上坑頂山場割雜草。午飯后,看見上山路旁邊有一堆雜草,便叫劉某郁拿出打火機把這堆雜草點燃,并在旁邊圍觀,不料突然吹起大風,被點燃的雜草火苗躥至幾米高,把山場上割下來的雜草也引燃了,火勢迅速向山頂方向蔓延。盡管他們馬上拿起樹枝和鏟草工具奮力撲救,但由于當時火勢較大,無法自行撲滅,火勢迅速蔓延,最終造成6.3畝山林被毀。信宜市林業局對黃某堂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警告;2.責令六個月內在火燒跡地上補種560株樹木;3.罰款3000元。
案例二:
信宜市懷鄉鎮山心村山火
2024年10月2日下午3時許,信宜市公安局懷鄉派出所接報有群眾違反禁火令規定擅自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隨即展開調查,迅速鎖定了違法人員葉某偉。據葉某偉供述,其在信宜市懷鄉鎮山心村委會附近山場掃墓拜山時焚燒紙錢冥幣和燃放爆竹。信宜市林業局對葉某偉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警告;2.罰款200元。
案例三:
高州市曹江鎮大坡村山火
2024年12月24日19時,高州市曹江鎮大坡村委會丹陶村屋背沖發生一起森林火災,過火面積約92.25畝。據相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是一名受雇砍伐桉樹的務工人員陳某兵在砍伐樹木過程中被馬蜂蜇了一下,感到十分惱火,就想用火燒馬蜂窩,其工友知道后雖極力勸阻,但陳某兵下班后仍自己偷偷燃火燒蜂,不慎引發森林火災。目前,火災肇事者陳某兵已被移送高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例四:
電白區望夫鎮坡頭村森林火情
2024年12月21日13時53分,電白區望夫鎮坡頭村委會秧地坡村發生火情,過火面積約為2畝。經調查,為電白區望夫鎮坡頭西邊村村民巫某南野外用火不慎引發火情。巫某南未經批準,擅自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其行為違反了《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和《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政府關于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電府通〔2024〕2號)相關規定。 目前,巫某南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被予以嚴厲的批評教育并處以1000元人民幣罰款。
肇事者巫某南指認違規野外用火現場
野外防火責任重大
林區一旦發生人為或過失引起的火災
責任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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