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某條上看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說的是一個遠嫁女子跟娘家之間的矛盾,我深受啟發。
一般來說,我們聽到的都是遠嫁女子跟老公和婆家之間的矛盾,這次是跟娘家之間的矛盾,所以才說有意思。
四川女孩小欣畢業后遠嫁江蘇蘇州。去年中秋,小欣跟老公帶著孩子,開車回四川老家。
經過20多個小時的車程,小欣一家回到老家已是晚上10點。
回家當晚,父母并沒有準備好熱騰騰、香噴噴的飯菜接待她,就連住的地方,也是讓小欣自己去收拾。
第二天,父母要求小欣去菜市場買菜做飯,并且指定要買魚、蝦、排骨什么的,因為小欣的弟媳剛生了二胎,需要補充營養。
小欣在家待了5天,其他人每天一到飯點全家就裝傻,都等著她去做飯。
她終于受不了,崩潰得哭了起來。或許有人會疑惑,小欣的父母為何要這般待她。
原因也很簡單,小欣的父母覺得小欣嫁那么遠,一年到頭,也回不了家。
既帶不來親情的陪伴,又不能幫家里出一份力,更重要的是,小欣也并沒有給父母什么錢。
種種原因加在一起,也就使得小欣不受爸媽待見了。
這也揭示了一個遠嫁女子要跟娘家維系好親情關系的本質——要讓自己對娘家有用。
一、很現實的娘家關系
遠嫁女子要讓自己對娘家有用,這看似又讓娘家關系變得很現實。
但是,實際上就是這么現實。
1961年,美國社會學家喬治·霍曼斯出版了一本名為《社會行為的基本形式》的書。
在這本書中,喬治·霍曼斯首次將經濟學中的“交換”概念引入到社會學。
在喬治·霍曼斯看來,人類行為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計算過程。
這樣一說,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小欣的爸媽會冷落小欣了吧。
因為,小欣的爸媽從小欣身上得不到什么利益,自然也就冷落了小欣。
所以,遠嫁女子要想跟娘家關系更親密,就要讓自己更有價值。
這時候,可能有人會反對:“你這樣說不對!自己的親生父母,難道就沒有親情嗎?非得這么現實?”
要說親情,就要說說親情的源頭了。
二、親情的源頭來源于父母的“現實”付出
20世紀50年代,英國心理學家和精神分析師約翰·鮑爾比提出過一個“依戀系統理論”。
從“依戀系統理論”的角度來說,親情根植于嬰幼兒期的生存保護機制。
具體什么意思?
意思是說,父母對孩子在物質和情感上的付出,才為孩子建立了生存保護機制,親情就是在這一生存保護機制的土壤上長起來的。
你看那些打小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等孩子長大了,對親生父母能有什么親情可言呢。
既然,親情一開始的源頭,就來源于父母在物質和情感上的“現實”付出。
那么,后續等孩子長大了,父母如果無法在物質和情感上獲得子女的回報,對子女表現得很冷落,也就不奇怪了。
注意,情感也是一種有用的價值。
遠嫁女子,顯然在情感上是沒法給父母提供多少價值的,畢竟嫁得遠,回去一趟也不容易。
所以,遠嫁女子的價值,更多是表現在能給父母多少錢上。
或許還是有人,無法接受,把親情說得如此現實。
那我們反過來看看小欣,她帶著一家子回家,不也是在向家里索取情感上的價值嗎。
總之,“現實”的物質和情感價值對維系親情關系很重要。
我們需要做的就是,先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看自己為父母提供了多少“現實”的物質和情感價值。
然后,才可能從父母那里收獲更多親情方面的情感價值。
-The End - 作者-而這 圖片源自網絡,侵權請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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