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找工作成了許多人頭疼的大事,而其中一個愈發凸顯的問題,就是“35 歲門檻”。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35 歲以下”這幾個字頻繁出現招聘啟事上,成了現時大多數企業、單位招聘的標配。甚至有不少高校,那些博士畢業生就是因為過了 35 歲,被心儀的高校拒之門外。
這還不算完,國家推行延遲退休,本想著合理利用人力資源,結果這邊就業年齡歧視盛行,兩者一碰撞,矛盾激化。
于是,在今年全國兩會上,鄭功成教授提出“廢除 35 歲就業門檻”的建議,瞬間點燃了大眾的熱議之火。
為啥?因為這戳中了就業市場長久以來的痛點。
先來剖析剖析這“35 歲困境”的病根吧。一方面,制度性歧視明目張膽。高校、科研單位招聘博士,硬性規定 35 歲上限,企業也跟著湊熱鬧,按學歷給劃出 27 到 32 歲不等的入職年齡檔。這是啥邏輯?就憑年齡就給人判了職業“死刑”,硬生生把生理年齡和工作能力劃等號。
近三年,超兩成的博士畢業生因為超齡,眼巴巴看著理想崗位卻進不去,成了“高學歷失業族”。
有個 985 高校的招聘情況更扎心,35 歲以上應聘者,簡歷篩選通過率連同齡人的三分之一都夠不著,大把經驗豐富、正當年的職場人,就這么被排擠到就業邊緣,沒地兒施展拳腳。
另一方面,代際公平失衡嚴重。延遲退休政策下,本應是經驗傳承、平穩過渡,可現實呢?60 歲的前輩還在職場奮戰,35 歲的中青年卻面臨職業斷崖,“前門延退、后門限齡”,把漸進式退休改革的好意全給抵消了。
更讓人揪心的是,這種歧視還在代際間“傳染”。年輕人為了躲開年齡陷阱,一股腦兒扎進學歷內卷的漩渦。就說 2024 年某招聘平臺的數據,選“直博”的碩士生比例同比猛增 17%,大家都想著用更高學歷對沖年齡風險,可這非理性升學,把社會教育成本抬得越來越高,長此以往,咋得了?
再看看這年齡歧視帶來的“惡果”。首當其沖的就是人力資本的巨額浪費。人才市場調研發現,受年齡限制求職的人里,差不多七成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這些人本該在職場發光發熱,如今卻被迫閑置,或者干著大材小用的活兒,一年下來,造成的人才損失粗算都上千億,這可不是小數目。
往長遠看,這還動搖了大家對人力資本投資的信心,職業教育投入和回報周期完全對不上,誰還愿意花心思提升技能呢?
還有經濟生態也遭了秧。在智能制造、數字經濟這些前沿領域,35 到 45 歲本應是技術骨干中堅力量,可現實招聘里,這個年齡段從業者的崗位匹配度同比下滑 12%。這人才錯配反映在企業創新上,那差距明顯得很。某開發區統計,員工年齡結構多樣的企業,專利產出量比年齡單一的企業高出 40%。
企業要是只盯著年輕人的“青春紅利”,一門心思用新人,那積累多年的經驗帶來的創新勢能可就白白流失了,還談啥高質量發展?
對于這樣嚴重的問題,是時候要解決了。因此,鄭功成教授建議:“要廢除35歲的就業門檻,創造一個沒有年齡歧視的就業市場。建議修改相關法律,將反就業歧視納入其中,給予明確法律規制。”
說實話,鄭功成教授的話在理,法治層面,得動真格重構。
就像鄭教授提議的,勞動法、就業促進法里得加個反年齡歧視專章,把歧視行為的法律構成要件掰扯清楚,規定只有符合“崗位必要性原則”才能設年齡門檻,不能隨意亂來。
學學歐盟《平等待遇指令》,搞舉證責任倒置,用人單位想設年齡限制,得自己證明合理,看他們還敢不敢瞎折騰。
同時,公益訴訟制度得跟上,讓工會、行業協會有資格替勞動者打官司,給那些搞歧視的單位來點法律震懾,讓他們不敢再犯。
除了法治,政府單位也得帶頭沖鋒。機關事業單位作為表率,公務員招考得改改規則,搞“能力適配型”年齡標準。專業技術崗別再設年齡限制,讓專業人才有用武之地;綜合管理崗放寬到 45 歲,給中年人機會;特殊崗位彈性處理,按需招人。
有個省份試點后效果顯著,放寬年齡限制,招錄人員崗位適應合格率漲了 9%,群眾滿意度飆升 15%,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證明破除年齡門檻切實可行。
當然了,市場機制也不能缺位。建立就業歧視和企業信用掛鉤的懲戒機制,違規設年齡門檻的企業,記入征信系統,要是屢教不改,政府采購不找它,稅收優惠也削減,讓它嘗嘗苦頭。再借鑒德國“年齡多元化補貼”政策,企業雇傭 35 歲以上員工達到一定比例,就給社保補貼,胡蘿卜加大棒一起上,引導企業轉變觀念。某制造業集群試點后,企業員工年齡結構方差值提高 2.3 倍,代際知識傳承順暢多了,企業發展也更有后勁。
可以想象,打破“35 歲就業門檻”絕非易事,這是涉及價值重構的系統工程。如今人均壽命超 80 歲,終身學習成了常態,就業市場的年齡包容度,直接關系到社會創新活力與國家競爭潛力。
就像鄭功成教授說的:“平等就業不應是奢侈品,而是社會公正的基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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