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允許城鎮居民、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買房?
文|清哲木
近日,中共中央一號文件引起網友的關注和熱議,在短視頻上,也有很多中肯的評論和見解,其中文件明確提出"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這一政策最引人注目。
有人認為這是對農村土地保護的利劍;也有人質疑,退休干部到農村養老是否應該被"一刀切"?這條看似簡單的禁令背后,實則暗含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層邏輯,關乎8億農民生存底線。
土地制度改革始終是農村變革的核心命題。中央一號文件再次聚焦鄉村振興,就是防止官員的權力變現。在城鄉二元結構下,農村土地長期處于價值洼地。退休干部群體因其特殊身份,往往能夠突破土地管理制度約束。某中部省份2022年專項審計顯示,32%的違規宅基地交易涉及離退休公職人員,這些建筑中86%改作經營性用途,形成事實上的"鄉間別墅經濟"。這種資源虹吸效應直接擠占鄉村產業發展空間,扭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在構建新型權屬關系。《土地管理法》修訂后確立的"三權分置"制度,將宅基地資格權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中央一號文件明確"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通過制度屏障阻斷非農要素對鄉村土地的單向索取。
為何不允許城鎮居民、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買房?說到底,頂層設計明白;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宅基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和“最后保障線”。若允許自由交易,社會主體下鄉可能導致一些農民在短期利益的驅動下失去土地,未來的生活保障將面臨巨大風險。城鎮居民禁購農房,農民進城也無須“斷后路”這是給農民的權益加上了一道‘安全閥’,確保他們在現代化進程中不會失去安身立命之本。
“城里人別打農房的主意了”,這次政策明確定性,實際上是對農村土地資源、農民權益、耕地保護等多方面的綜合考量。但政策又沒有完全封死,給鄉村振興預留了發展空間。那就是當地村民把閑置農房改造成民宿,既解決了房屋閑置問題,又賺到了租金收入。政策是鼓勵更合規的方式來實現雙贏。
總體而言,這項政策的核心目標還是為了鄉村振興。農村的土地資源不能亂用,但也不能閑置浪費。國家希望通過出租、入股等方式,讓農村的土地和房屋資源能夠被充分利用,同時吸引外部資本、技術和人才流入鄉村,為農村經濟注入新的活力。此次政策的出臺對于農村長遠發展而言,更是意義重大。農村要實現全面振興,必須要有合理的規劃和穩定的發展環境。限制城里人購買農房和宅基地,能讓農村按照既定的規劃發展,發展特色農業、鄉村旅游等產業,吸引更多的人才回流農村,而不是被一些不合理的權力尋租提供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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