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一篇
“執行立案大禮包”在線送給大家
不少網友詢問孝法君
除了執行立案材料和方式外
在申請強制執行時
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現在
孝法君就來回答網友關注的幾個問題!
問
執行立案有時間限制嗎?
答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實效的中止、中斷,使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所說的期間,是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這是啥意思呢?
打個比方
如果判決書上判決對方今年4月1日要向你歸還借款,但是對方沒有履行,那么從今年4月1日起,你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但如果你在2026年4月1日以后申請強制執行,那法院可是不會受理的哦。
如果法律文書沒有規定對方必須在什么時候歸還,但法律文書4月15日生效了,那么就從這一天開始計算期間。
問
怎么確定法律文書有沒有生效呢?
答
如果是一審判決書、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后且上訴期滿雙方均未上訴的,上訴期滿之日起判決書、裁定書就生效了。
如果是調解書、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送達雙方當事人即生效。
如果是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后,當事人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十五日內,均未到法院起訴的,仲裁裁決書就生效了。
現在許多法院開通了文書生效自動推送功能,比如咱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文書生效后,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一鍵推送文書生效證明到當事人的手機,向咱孝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無需出具生效文書證明,工作人員會主動為您查詢的。
問
我的案子經過了一審和二審,我要到哪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呢?
答
根據規定,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到第一審人民法院或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通俗點說,一審哪個法院判了您的案子,您就可以找那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是啥意思呢?
比如說,你在我們孝感漢川法院是第一審法院,但是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在武漢東西湖,那么你也可以向武漢東西湖區法院申請執行。向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申請執行的,就要提供該轄區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
法律規定有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比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文書、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所在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當事人申請執行商事仲裁裁決的,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問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收費嗎?
答
不需要。執行費由被執行人負擔,不由申請人預交。法院在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之外直接向被執行人收取。
來源:陳誠
編輯:李潔
審核:郭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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