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保險法》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 現行《保險法》歷經四次“小修小補”,仍停留在2015年框架,難匹數字經濟、新業態風險等新挑戰。
1、消費者保護加碼:擬設人身險合同“猶豫期”,退保規則更透明,糾紛調解機制強化。
2、業務規則明晰化:明確保險活動范圍,新增自愿、公平原則,杜絕“霸王條款”。
3、跨境監管破局:建立跨境合作制度,嚴控重點機構風險,資金運用范圍擴大(或向綠色金融、科技投資傾斜)。
2、關于信用保險
全國人大代表、美的集團CFO、美的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鐘錚: 出口信用保險成熟,內貿險卻陷“三無困局”——險企無動力、企業嫌價高、市場無規模。政策強推:頂層設計專項扶持(如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做大市場規模“基本盤”。供給側改革:鼓勵險企研發適配險種,建立差異化定價模型,降低承保成本。企業激勵:將內貿險納入企業信用評級指標,聯動銀行優化融資條件,激活投保意愿。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黨委書記宋曙光: 港澳是“一帶一路”關鍵節點,但出口信用保險服務長期薄弱,拖累企業“出海”步伐。機構先行:推動中國信保在港澳設分支機構,聯動廣東分公司補足承保能力。服務定制:針對港澳制造業海外設廠、設備采購等需求,開發長周期、高保額專屬產品。數據共享:打通大灣區企業信用數據庫,建立跨境風險預警聯動機制。
3、關于養老領域
全國政協委員、中信資本控股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張懿宸: 應加快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進一步打通并購基金發展難點堵點。加快推進稅收政策上位法立法,鼓勵支持養老第二、第三支柱發展;不斷優化基金投資配置,建立基于生命周期策略的默認投資選擇機制;引入養老第二、第三支柱自由轉換機制,提升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靈活性和吸引力。
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 應加快探索中國特色的個人養老金長壽風險新型風險轉移機制,同時建立長壽風險對沖交易市場,完善對長壽風險進行管理的制度,解決金融機構創新中長期養老金融產品的后顧之憂,推動更多普惠養老金融產品落地。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民政廳廳長黃東紅: 覆蓋面窄、籌資機制不完善等原因影響了養老體系的建立健全。建議通過擴大覆蓋面、完善籌資機制、提升服務能力、加強監管和借鑒國際經驗,逐步解決長護險目前存在的問題,推動長護險可持續發展,為失能老人及其家庭提供更好的保障。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制定全國性的制度框架,為長期護理保險的實施提供明確的指導和規范,明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覆蓋范圍、籌資渠道、參保對象、繳費群體、繳費率以及基金管理等基本要求,確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可參照德國《社會法典》制定《養老服務法》或《長期護理保險法》,明確獨立險種屬性。
4、關于健康領域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 明確商業健康險在多層次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支柱作用和第三層保障地位,為商業健康險產品開發提供醫保醫療數據支持,大力推廣商保在公立醫院的一站式結算,支持發展企業健康險和中高端醫療。
全國政協委員、第十四屆民革中央委員民革遼寧省委會副主委賈海洋: 鼓勵保險行業協會牽頭制定醫療商業保險理賠指引,確保理賠標準可以實時與臨床診療指南保持同步。
全國政協委員、京東集團技術委員會主席曹鵬: 建議健全新就業群體的社會保障體系,鼓勵民營企業為全職的新就業群體繳納完善的五險一金,減輕勞動者的負擔:為兼職靈活用工群體強化意外險和健康醫療險等覆蓋,鼓勵平臺企業探索創新商業保險模式,提高整體保障水平。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文史館館員、上海市針灸經絡研究所所長吳煥淦:要建立獨立、統一的罕見病醫療保障待遇制度,多方參與,多元化籌資,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多方參與,系統解決罕見病保障問題。
5、關于存款保險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行長王均坦: 加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存款保險法》,進一步完善存款保險制度。應增加存款保險基金后備融資機制,增加存款保險基金補充資金的法定方式。應明確當存款保險基金不足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向中國人民銀行借款、預收保費等方式籌集資金,確保處置資金充足。
全國人大代表、央行安徽省分行行長馬駿: 明確存款保險基金面臨資金不足時,存款保險機構可通過發債、向中央銀行借款等方式籌集基金,及時補充存款保險基金的流動性。明確投保機構所交保費稅前扣除規定,降低銀行財務成本。
全國人大代表、央行四川省分行行長嚴寶玉:進一步完善存款保險基金來源機制。明確投保機構所交保費稅前扣除相關規定,明確存款保險基金后備融資機制,增加存款保險基金補充資金的法定方式,確保存款保險基金具備大額風險處置能力。
6、關于智駕保險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小鵬汽車董事長、CEO何小鵬: 針對智能駕駛技術推廣中的保險空白,建議完善事故責任認定標準,加快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不同級別的智能駕駛事故責任劃分。同時鼓勵車企與保險公司聯合開發適配產品,結合車險與智能駕駛風險特點,消除用戶顧慮,促進技術普及。
全國人大代表,小米集團創始人、董事長兼CEO雷軍:爭取2026年前完成設立自動駕駛汽車專屬保險,包括交強險、商業險、三責險等,降低自動駕駛汽車推廣門檻,維護駕駛人、乘客和行人的權益。同時,持續加強自動駕駛的宣傳教育,嚴格規范智能駕駛、自動駕駛、無人駕駛、完全自動駕駛等用詞和適用場景,避免夸大宣傳。
7、關于其他保險
全國人大代表,科大訊飛董事長劉慶峰: 提出設立 “AI 失業專項保險”,構建 “就業監測 - 預警 - 響應” 機制。建議試點政府主導、商業機構運作的失業緩沖期保障,為易受 AI 沖擊的崗位提供 6-12 個月專項保障基金,并鼓勵開發商業 AI 失業保險產品,應對技術變革帶來的就業結構調整。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太保戰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 建議由國務院牽頭,擴大巨災保險試點范圍,在地震、臺風等高發地區推行“強制性基礎保障+商業補充”模式,并支持欠發達地區開展試點。此外,她提出優化財政政策,如將巨災保險納入中長期預算考核、對保險公司實施稅收減免,以及建立多部門數據共享的巨災風險數據庫,提升災害風險評估能力。她還強調需通過保費補貼提高居民投保積極性,推廣指數保險等創新模式,強化災前預防和災后理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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