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恢復證券服務業務才三個月的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后文簡稱為“大華所”),再度陷入了信任危機的漩渦之中。
近期,證監會對外通報了東方集團(600811.SH)財務造假案的階段性調查進展。證監會表示,經過初步調查,已查明東方集團在 2020 年至 2023 年期間披露的財務信息存在嚴重失實情況,此行為涉嫌重大財務造假,甚至有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目前,該案件仍處于調查進程當中,證監會將全力以赴盡快查明違法事實,并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在通報里,證監會明確強調:“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這一行為,對投資者的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害。我會對于各類造假行為,將秉持從嚴從快的查處原則,強化行政、民事、刑事多維度的立體追責機制。對于那些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必定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堅決將這類‘害群之馬’清理出市場,讓造假者為其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p>
這一則監管通報,猶如一顆重磅炸彈,不僅把這家曾經多次躋身“中國民企 500 強”的上市公司推到了退市的邊緣,更是讓其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再次深陷困境。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結果顯示,東方集團在 2020 年至 2023 年這連續四年間,財務信息均嚴重不實。界面新聞留意到,大華所在作為東方集團審計機構的這四個財年里,于 2020 年至 2022 年連續三年,都對東方集團的財報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報告。直到 2023 年,大華所才對東方集團的年報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從東方集團近日披露的多則公告可知,倘若后續經中國證監會行政處法認定的事實,符合相關規定中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那么公司股票將會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東方集團在 3 月 1 日披露的公告中還提及,由于流動資金吃緊,致使 6.29 億元的募集資金無法按時歸還。其實早在 2024 年 6 月,東方集團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展開調查。
在上述涉嫌信息披露違規的四年里,東方集團僅僅在 2020 年實現了盈利,而在 2021 年至 2023 年這連續三年,凈利潤均處于虧損狀態。
目前,監管部門針對東方集團涉嫌財務造假這一案件,仍在深入調查之中,對于相關中介機構的處法也尚未塵埃落定。
界面新聞經查詢發現,自 2011 年起,大華所就受聘擔任東方集團的審計師,至此雙方已經合作了長達 14 年之久。
圍繞大華所在此次事件中后續可能需要承擔的責任,康德智庫專家、上海永盈律師事務所的潘雪晴律師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大華所身為東方集團專業的審計機構,可能面臨的責任以及處法形式,涵蓋行政處法、民事賠償等多個方面。
潘雪晴律師指出:“依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要是經過調查確認大華所在履職過程中沒有做到勤勉盡責,那么其可能會被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要是存在嚴重的失職行為,甚至是故意隱瞞相關問題,那么不排除會被吊銷執業資格?!彼€提到,“此次事件曝光之后,東方集團的眾多股東很可能會發起集體訴訟,作為審計機構的大華所,極有可能會被法院判定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責任。除此之外,大華所作為頗具知名度的專業審計機構,還可能會因此承受剩余損失以及客戶流失等后果。對于大華所的會計師個人而言,要是調查發現審計師存在故意參與造假或者重大過失的情況,那么相關簽字注冊會計師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p>
大華所成立于 1985 年,是國內處于頭部地位的會計師事務所之一。據其官網介紹,大華所常年服務的客戶數量多達 10000 余家,其中包括 60 余家中央企業、300 余家省級企業集團以及 500 余家外資企業。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于去年年末最新發布的《2023 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信息(公示稿)》,大華所在行業中位列第十位,在內資所中排名第七位。從營收數據來看,相較于 2022 年度,大華所在 2023 年的收入約為 30.07 億元,比上一年減少了 3.58 億元。
實際上,大華所此次陷入“東方集團財務造假案”并非個例。近些年來,大華所頻繁因為審計失職問題而遭到處法,已然成為監管“黑名單”上的??汀缑嫘侣劜煌耆y計,僅在 2024 年一整年,大華所至少收到了 14 張監管法單,涉及的問題包括內部控制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風險評估及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等等。
2024 年 5 月,大華所因為對金通靈(300091.SZ)連續 6 年的財務造假行為“熟視無睹”,被江蘇證監局責令暫停證券業務 6 個月,同時還被處以法沒 4132 萬元的處法。此事過后,更是引發了上市公司的“排隊解約潮”。而在更早之前的 2023 年,在獐子島“扇貝跑路”這一事件中,由于大華所在對獐子島 2016 年財報審計時存在失職行為,被監管部門法沒了 367.9 萬元。
當下,審計行業正迎來有史以來最為嚴格的監管時期。今年年初以來,監管部門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等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的監管,整體上依舊保持著高壓態勢。
在“資格法”方面,今年年初,繼普華永道、大華所、天職國際、蘇亞金誠、亞太(集團)之后,中準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準所)因為在紫鑫藥業 2013 年至 2020 年審計報告中存在重大遺漏和虛假記載等問題,被處以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 3 個月的行政處法。
在“財產法”方面,今年年初至今,據界面新聞不完全統計,亞泰國際、天衡、大信、眾華等多家會計所,累計被法沒的金額已經超過 7800 萬元。
當前,隨著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相繼出臺,中介機構所應承擔的責任被提升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近日,財政部印發了《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性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以下簡稱為“準則”),該準則將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稖蕜t》的出臺目的在于,進一步規范并強化對注冊會計師獨立性的要求,以此回應監管機構以及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
中注協相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特別強調,《準則》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緊密結合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在監管過程中所發現的實際問題,作出了具有針對性的規定。比如說,針對會計師事務所代替審計客戶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或者財務報表附注等情況,《準則》作出了嚴格的禁止性規定。再如,對于或有收費這一現象,《準則》明確禁止以或有收費的方式提供審計服務,從而避免對審計獨立性造成損害。
2 月 15 日,《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正式開始實施。該規定清晰明確了中介機構的執業規范以及收費標準,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行為,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對于如何有效壓實審計機構責任的關鍵措施,上海永盈律師事務所的潘雪晴律師在接受采訪時提出,首先應當強化監管與處法力度,綜合運用行政(如法款、暫停資格)、民事(連帶賠償)、刑事(追究個人責任)等多種手段,大幅提高違法成本。與此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審計獨立性制度,適當延長審計機構的輪換周期,對非審計服務(如咨詢業務)加以限制,防止出現利益沖突的情況。
潘雪晴律師還表示:“此外,還可以積極推動信息共享與公眾監督機制的建立?!彼J為,要想解決審計機構的公信力危機,需要通過“監管加壓、制度完善、技術賦能”等多種方式協同推進,促使審計機構真正履行好“看門人”的職責,從而重新贏回市場的信任。
談到審計機構的合規及自律管理問題,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王慶宇律師認為,在合規及自律管理方面,各個中介機構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以及監管部門提出的要求。業務承辦人員要切實做到勤勉盡責,堅決抵制造假行為,依據發行人的實際狀況如實進行披露。質控、內核以及風控部門則要以審慎的態度把控項目質量,在確保合法合規的前提下,與業務承辦人員一同嚴格把好資本市場的第一道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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