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中橋小區業主代表要求解決高鐵建設環保補償問題
近日,大慶市薩爾圖區中橋小區業主代表王恩友向黑龍江省政府提交申請,要求撤銷大慶市政府2024年12月9日作出的《慶政信復字(2024)51號信訪復核意見書》,并依法落實中橋小區1-1、1-2號樓商服(門市房)的道路暢通及環境污染補償款252.3萬元。此事件源于哈齊高鐵建設對中橋小區業主生活的影響,已持續十多年。
事件背景;高鐵建設引發居民生活問題
中橋小區始建于2000年,原為哈爾濱鐵路局福利住房,共有9棟6層住宅樓。2013年,哈齊高鐵建設占用小區部分土地,拆遷了3棟樓,剩余6棟樓中,1-1、1-2號樓因距離高鐵外沿垂直距離4.1米,業主長期受到噪音、環境污染及道路通行不便的困擾。2018年高鐵通車后,環保部門向國家環保督察組匯報,監測數據顯示,小區噪音嚴重超標,晝間達71.7分貝,夜間達72.1分貝,遠超二類聲環境功能區限值(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占用小區通道(4米為征地紅線)。
業主訴求:補償問題久拖未決
2018年6月,黑龍江省委書記張慶偉曾親自聽取業主代表王恩友等人的訴求,并指示大慶市政府牽頭解決補償問題。省成立聯席會議辦公室就此案件幾次協調,高鐵和大慶市政府最終達成共識。經代表簽字同意于2019年以大慶市政府發布《慶政函(2019)22號文件》,明確了對中橋小區1-1、1-2號樓的擋光和噪音補償標準并向全體業主進行傳達,其中商服補償金額為252.3萬元。2021年6月在省委書記張慶偉的督促下,大慶市政府與省高鐵公司形成會議紀要,高鐵復函重申各占50%,由高鐵公司出資400萬元,不足部分(近400萬元)由薩爾圖政府承擔。然而,業主反映4年過去大慶市(區)政府在后續處理中未按會議紀要執行。且信訪處理及復查復核意見書存在篡改會議紀要內容、混淆事實,斷章取義。至今為止,沒有任何文件否定22號文件,更沒有商服不給補償的具體條款等問題。
業主申請:要求撤銷復核意見書
王恩友在申請中指出,大慶市政府的復核意見書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等問題,且未按省聯席會議文件及會議紀要落實補償款項。業主要求省政府依法履行執行22號文件及會議紀要(復函),并盡快落實252.3萬元補償款。此外,業主還提供了相關法律法規依據,包括《住宅設計規范》《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證明1-1、1-2號樓的12層商服部分屬于住宅,享有與其他業主3456層同等的補償權利。
業主呼吁:依法解決,維護社會穩定
王恩友表示,中橋小區65戶業主希望省政府領導依法審視此案,調查實際情況,按文件規定盡快落實補償款項252.3萬元,解決這一久拖不決的信訪問題。居民引用《慶政函(2019)22號文件》中的表述,呼吁大慶市政府“擔負起屬地責任,積極配合省政府做好這一群體問題解決的后續工作”。
目前,該事件后續進展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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