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有網民發視頻反映稱,貨車司機駕駛空車路過福建南安市水頭鎮仁福村,被村民攔車收費,其報警也沒解決問題,最終被強制“捐款”1000元。當事網民展示的現金收據顯示,收款單位為南安市水頭鎮仁福村東嶺自然村老年協會。
2月25日,水頭鎮仁福村第一書記向媒體回應此事稱,當事司機被收取的1000元實為村內規定的罰款,村莊進口處有警示牌,告知拉貨車禁止進村。此規定是因為之前出現過兩三次類似事件,貨車壓壞路基、水溝,或碰壞了柱子。東嶺自然村的道路為村集體自籌資金修建,屬于自然村路。該罰款“可能要用于修路”。報道引發關注后,多重質疑聲疊加發酵。
一是“攔路收費”極化網絡情緒,“村民自治”話題伴生走熱
事件發酵后,輿論多批評相關行為凸顯當事村莊“彪悍民風”,認為強制“捐款”行為無異于“車匪路霸”。極目新聞評論稱,“如果說,這里貨車不能通行,以免損壞道路,既可以采取硬隔離的措施,不讓大車通過,也可以豎立警示牌,明確不讓通行。車一進來就要收費,不給錢就不讓走,這與搶劫何異?如此‘卡拿’實在說不通”。同時,輿論揣測強制捐款背后暗藏利益勾結。有評論主張,“為什么要收費,費用到了誰的口袋,都應該查清楚。不管是誰,如果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就不能姑息遷就,應該依法依規處理”。
隨著相關討論的泛化升級,輿論場關于“村民自治”的質疑和不滿情緒逐漸升級,而此次輿情事件也并非個例。一方面,輿論關注到村民自治中粗放粗暴、“胡干亂上”的行為偶發,既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又有悖于客觀規律,給群眾造成困擾。如此前陜西漢中有村莊設立村民“紅黑榜”并進行公示引發熱議。據悉,表現先進的村民進入紅榜,后進者則進入黑榜,有人因無所事事、致富愿望不強、懶惰等原因上了黑榜。輿論批評稱,設立紅榜,鼓勵先進者當然無可厚非,但若因“無所事事,追求較低”就將人掛上黑榜,難免給人一種簡單粗暴之感。另一方面,輿論關注到村民自治中易出現“拍腦門決策”“拍桌子辦事”,不顧實際情況、不經科學論證、不考慮實際后果的現象。如不久前發生的江蘇丹陽一村索要貨車司機“過路費”事件,亦掀起不小爭議。
二是相關方“踢皮球”激發網絡聲討,輿論將矛頭指向基層部門
當前,部分媒體、網民在相關話題討論中有輿論失焦趨勢,關聯基層治理、干部作風等進行討論。事件引發關注后,當地相關部門“欲蓋彌彰”的回應再次讓輿情升溫,也令更多的批評矛頭指向政府部門履職不力。仁福村委會工作人員回應奔流新聞采訪表示,事發仁福村所屬一小村,收款行為并非村委會授意,村委會正在開會討論處理此事。南安市水頭鎮政府辦工作人員則以“暫未了解到相關情況,將進行調查核實”進行回應,將“收取1000元是否合理”等問題推由村委會進行回答。
相關回應間接將民間行為同政府行為捆綁,導致輿論場追問聲量較大,質疑工作人員“捂蓋子”、有包庇之嫌的聲音走高;另有部分觀點則斥責相關部門“踢皮球”,對屬地輿情回避推諉、監管缺位。輿論場出現諸如“集體擺爛”“典型的懶政思維”等高敏言論激化輿論情緒,此類言論的發酵進一步加大了當地政府部門的被動局面,也有損基層干部形象,加劇輿論對村鎮政治生態的負面印象。
三是“強制捐款”引發執法權力爭議,基層治理專業性和能動性面臨新挑戰
對于款項收據顯示收款方為東嶺自然村老年協會一事,水頭鎮仁福村第一書記回應稱,這是東嶺自然村自行成立的協會組織,不歸村委會管理。相關表述引發“權力異化”質疑,相關協會是否有罰款權力、執法權力陷入爭議。網民普遍認為,“東嶺自然村老年協會無權收取罰款,其行為屬違法行為”。有律師亦表示,“若村道如村委所述是集體自建道路,且設置了合法警示牌,則村民可通過民主程序限制貨車通行;若村道為公共道路,村民無權單方禁止,需報請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事件引發輿論不滿的同時,也反映出當前輿情下沉將基層部門推至輿情處置第一線,基層治理專業性和能動性面臨新挑戰。綜合來看,不管是出于鄉風文明,還是村居環境考慮,都應該在法律框架內推動,即便“捐款”已在村內形成共識約定,列入了村規民約,但一旦觸及法律紅線,就應重新商榷,其中的法律關系、權力邊界需要有關部門予以理順,共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基層治理現代化。
責任編輯:王樹銘
來源: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
(來源:中國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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