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都在討論同行之間的案源合作的比例在下降。
因為大環境不好,蒼蠅再小也是肉,案子、項目來了,先自己辦。要是因為專業定位問題直接推薦出去了,收入少了,養團隊的成本可就填不滿了。
所以,做雜家,做萬金油,是有市場客觀原因的。確實,也有一定道理。
但是,不管大環境如何,有一類同行案源合作,會非常堅挺地存在——同行沒辦法,必須找你來合作。
比如,我認識一位律師,他專門處理票據糾紛,而且只做高標的額案件的被告方。
高標的額案件,在票據領域,一般都是疑難雜癥,而且做被告方的代理律師,會更有議價權。
他通過同行之間的案源合作,建立了很高的護城河。
這里,核心的要點,是你得定位到一個高精尖的領域,同行因為技術壁壘實在做不了。
當然,也存在這種可能,律師在接案時,可能沒有意識到這是一個復雜的疑難問題,絕大部分律師可能最開始都會自己去消化。結果接下來之后,辦著辦著,才發現自己處理不了。
沒辦法,就必須得找同行高手來做這個案子了。
有點類似普通醫院的醫生,接診病人后,本以為是個簡單的病,但是好幾輪下來,發現非常棘手,自己治不好了。
這個時候,醫生就必須得建議病人轉診,到全國知名三甲醫院的特定科室找某幾個主任專家去治。
壁壘最高的同行案源合作,就是如此。不管開始是什么情況,是自己已經識別了這是個復雜案子,還是沒有識別,反正遲早都是需要找外援的。
所以,做別人做不了的法律疑難雜癥專家,你的同行案源,絕對不愁。
以上解決的是如何源源不斷獲取同行案源的定位問題。那接下來,就是如何讓大家認可你是這個領域的頂級專家?
很簡單,做同行的老師,讓同行先知道你,再了解你,之后再找你合作辦案子。
從功利層面來解讀,這也是為啥你會看到這么多律師大佬,都這么熱衷于做同行律師培訓和交流的原因。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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