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當兵到了部隊之后,還能不能使用手機呢?新的內務條令對此又是怎么規定的?大家平時關注新聞可能知道,咱們解放軍的三大條令,也就是內務條令、紀律條令和隊列條令,進行了重新修訂,從4月1日起開始施行,這共同條令4月1日就正式實行啦。
就拿內務條令來說,原來有15章325條,現在變成了13章311條。這里面對于軍人使用智能電子設備的管理,規定得很明確。簡單講,不管是手機還是平板電腦,具體該怎么管都有說法,可不是完全不讓用。有兩個方面的情況,要跟準備當兵的孩子們講清楚。
首先,從大的規定來看,部隊會尊重和保護官兵的個人隱私。要是沒按照國家法律和軍事法規相關規定報批,就不能隨便用信息技術手段來檢查監管,一切都得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軍隊的規定。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咱們還是有使用智能電子設備的權利的。畢竟孩子們要跟家里聯系,節假日也想了解些網上的信息啥的,所以部隊還是尊重和保護大家隱私的,這是一方面。
另外一點特別重要,智能電子設備一般是以班、排或者連隊為單位集中保管。這話啥意思呢?就是戰士們平時在班排里,手機、平板這些,通常都得集中放在一起保管。平常不會隨時在個人手里,啥時候發給你用,得看連隊的具體安排。有時候可能是某個排統一放在一個地方,或者某個班集中放一處保管。
所以,按照內務條令規定,當兵的戰士能用手機、平板,但得集中保管,啥時候發給個人使用,要依據班排或者連隊的具體規定來。大家也別擔心,跟家里聯系還是沒問題的,除非所在地方沒信號,那就沒辦法了。
大家對這事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