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自首,我殺了我的兒子。"
王宛蘭對接待的警官說,聲音卻平靜得出奇。
警官抬起頭,懷疑地看著這位衣著整潔的老太太。
三十分鐘后,警察來到了王宛蘭的家中。
在臥室的床上,他們發現了一具中年男人的尸體。
01
在這棟老舊的居民樓里,大部分人都認識住在303室的王宛蘭和她的小兒子。
每天清晨,八十三歲的王宛蘭會準時出現在窗前,望著樓下匆匆而過的行人。
2017年5月9日下午兩點,王宛蘭家中安靜得異常。
鄰居李大姐經過她家門口時,停下了腳步。
平日這個時候,應該能聽到王宛蘭絮絮叨叨地和兒子說話的聲音。
但今天,門內一片寂靜,只有時鐘的滴答聲透過門縫傳出來。
李大姐敲了敲門,沒有回應。
此刻的王宛蘭正坐在客廳的椅子上,雙手交疊放在膝蓋上,面前的茶幾上放著一個空空的藥瓶。
而在臥室的床上,她四十六歲的兒子已經沒有了呼吸。
他安靜地躺著,脖子上有明顯的勒痕,面部呈現出不正常的青紫色。
初步檢驗表明,死亡時間不超過兩小時。
"我實在養不動他了。"王宛蘭輕聲說道,聲音里出現了一絲波動。
"我害怕我先走,他該怎么辦?"
02
四十六年前,三十七歲的王宛蘭才生下小兒子。
當時已有一個兒子的她,非常期待這個遲來的孩子。
然而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被診斷出大腦發育不全,后來確診為唐氏綜合征。
"一歲多了還不會叫媽媽,我就知道不對勁。"
王宛蘭在審訊室里回憶道:
"到五歲還是不會好好說話,走路也歪歪扭扭的。"
為了照顧小兒子,本還能繼續工作幾年的王宛蘭,在四十七歲那年提前申請退休。
"退休那天,同事們都說我傻,"王宛蘭說,"但我沒有選擇。"
隨著時間推移,小兒子的情況并沒有好轉,反而在三十歲之后急轉直下。
他的大腦開始萎縮,語言和肢體協調能力退化,幾乎完全喪失了自理能力。
社區工作人員曾多次建議王宛蘭將兒子送到福利院。
"我專門去看過,那里一個護工要照顧好幾個人,我不放心。"
王宛蘭告訴警方。
"我兒子需要每三個小時翻一次身,否則會長褥瘡。還需要人喂飯,需要人幫他穿衣。"
2013年,王宛蘭的丈夫去世,照顧兒子的重擔全部落在了她一個人身上。
大兒子雖然愿意幫忙,但他有自己的家庭,也有一家子人需要照顧。
王宛蘭不想拖累大兒子一家,她說這是她自己的責任。
03
2017年3月,王宛蘭因心臟病發作住進了醫院。
這次發病,讓她開始認真思考一個問題:如果自己先走一步,小兒子該怎么辦?
那天晚上她做了個噩夢,夢見她死了,兒子一個人躺在床上,沒人照顧,哭得很厲害。
從醫院回來后,王宛蘭就開始悄悄籌劃。
她以睡不著為由,每次去社區醫院開兩片安眠藥,然后把藥藏在一個舊鈣片瓶子里。
"我一開始也不知道需要多少,"王宛蘭承認,"后來聽說七十片足夠了。"
同時,她還寫了一封信,詳細說明她的決定與大兒子無關,一切責任由她自己承擔。
"我也知道這是犯法的,但我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辦法。"王宛蘭供述道。
5月9日,王宛蘭的大兒子一早出門上班,鄰居們各忙各的。
上午十點,王宛蘭像往常一樣給小兒子擦洗、喂藥、喂食。
中午十二點,她做了小兒子最愛吃的魚湯。
"那天我特意多做了些他愛吃的,"王宛蘭后來告訴警方。
下午兩點,王宛蘭確認家中只有她和小兒子兩人。
她從床頭柜拿出那個裝滿安眠藥的瓶子,將藥片研磨成粉末。
把粉末倒入溫水里,還加了些蜂蜜,攪拌均勻。
"來,兒子,喝點水吧。"王宛蘭輕聲對兒子說,扶起他的頭。
他乖乖地喝下了水,藥水很苦,他皺了皺眉,但沒有抗拒。
兒子一向都聽母親的話。
十五分鐘后,他開始昏昏欲睡。
王宛蘭坐在床邊,輕輕撫摸著兒子的頭發。
當她確認兒子已經熟睡,便拿出準備好的絲巾,繞在他的脖子上。
"我不想他受苦,"王宛蘭在審訊中說,"我希望他走得平靜些。"
整個過程中,他沒有掙扎,只是在最后發出了一聲微弱的呻吟。
事情結束之后,王宛蘭并沒有馬上離開。
她坐在床邊,握著兒子的手,一直到它完全冰冷。
然后她起身,整理好自己的衣著,鎖上家門,直接去了派出所。
04
"你為什么不考慮其他選擇?"
審訊室里,負責調查的警官問道。
王宛蘭看著桌面,沉默了一會兒才開口:
"我考慮過很多選擇。"
她一一列舉著自己掌握的情況:
想著送兒子去福利院,那里的情況不適合,怕兒子會受罪;
交給大兒子吧,他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顧,不能拖累他;
可是請護工又太貴,家里負擔不起。
說到后面,王宛蘭的語氣中透著無奈。
"我知道我這樣做可能會被判刑。"
王宛蘭平靜地說:
"但我想過了,我這輩子活得夠長了,死也不怕。"
她坦白說,自首是不想牽連到別人,尤其是她的大兒子。
而且這是她自己的決定,應該自己承擔后果。
警官注視著這位老人,她的眼神很清澈,沒有恐懼,只有解脫后的平靜。
調查深入,鄰居們紛紛向警方說起王宛蘭母子的事情。
"王阿姨每天早上一起床就開始忙活,做早飯,然后幫她兒子洗臉刷牙,換衣服。”
“老太太一忙就是一整天,有時候到晚上十一點多,都能看到她房間的燈亮著。”
大兒子也向警方提供了證詞:
他媽媽從來沒有嫌棄過弟弟,家里條件不好的時候,她寧可自己少吃,也要給弟弟買營養品。
他爸爸去世后,他曾多次提出讓弟弟住到他家,但王宛蘭怕麻煩他們,一直拒絕。
05
2017年10月26日,王宛蘭案進行一審。
法庭上,王宛蘭穿著一身簡樸的深色衣服,腰背微駝,看起來比實際年齡更加蒼老。
她平靜地回答每一個問題,既不為自己辯解,也不否認指控。
但出人意料的是,很多人都為王宛蘭求情。
她的大兒子向法庭提交了諒解書,表示理解母親的行為,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社區代表也出庭作證:
“王宛蘭是有苦衷的,她想讓小兒子早點解脫,只是用錯了方法。"
公訴機關也指出:這個案件有其特殊情況和悔罪表現,建議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當天下午,作出判決:
王宛蘭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她聽完判決后只是輕輕點了點頭,既沒有欣喜,也沒有失望。
記者攔住了準備離開的王宛蘭,問她對判決有何感想。
她的眼角有淚光閃爍:"我只想兒子在那邊過得好些。"
四年后,87歲的王宛蘭緩刑期滿。
這時,一個特殊的通知送到她手里,原判三年有期徒刑不再執行。
06
自從小兒子走了之后,王宛蘭像變了個人,不愛說話,也不愛出門。
那個每天早起照顧兒子的堅強老人,如今只是一個沉默的老太太,獨自生活在兒子曾經的房間里。
她經常坐在窗前,望著外面發呆。
有時,鄰居會看到她在清晨出門,手里拿著一束她從陽臺上摘的花,走向不遠處的公園。
那里有一棵她和兒子常常乘涼的老樹。
這個特殊的案件引發了社會的關注。
而對于王宛蘭自己,討論已經不再重要。
她的一生都奉獻給了兒子,現在兒子走了,她的使命也已完成。
她只是一個普通的老人。
每天坐在窗前,望著外面的世界,等待著與兒子在另一個世界重逢的那一天。
在這個故事里,沒有真正的罪犯,只有為生活奔忙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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