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退休新規來了!2025年1月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中央組織部、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彈性退休制度暫行辦法》。這個文件宣布了一件事:從2025年起,彈性退休制度正式實施。具體來說,就是在延遲退休的基礎上,允許部分人群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提前或延遲退休。這一政策無疑讓退休這件事變得“靈活”了。
根據新規,從現在到2040年,法定退休年齡將會逐步延遲推行。男性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60歲逐步延長至63歲。延遲退休的時間按照每4個月延遲一個月的標準延遲,逐步將退休年齡延遲到63歲。而女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齡則從55歲延長至58歲,也是按照每4個月延遲一個月的標準延遲,逐步將退休年齡延遲到58歲。
舉個例子,民企員工老周是1970年1月出生,按照現有的退休制度,他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1歲零4月。假如老周想提前退休,則可以在60歲時提出申請,只要獲得批準,就可以提前退休了。
同樣,某公司會計周大姐,她的法定56歲。周大姐希望繼續工作幾年,她的彈性退休年齡段則在56歲至59歲之間,以上例子說明了,彈性退休可以“向前彈”,也可以“向后彈”,這個決定權在個人自己手里。
不過, 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暫行辦法,需要到點準時退休的有三大群體,他們是公職人員擁有鐵飯碗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簡單來說,這3類人群不能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延遲,但可以選擇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提前退休。而不讓這3類人群延遲退休,主要還是讓他們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后退下來,這樣可以給年輕人留出更多工作崗位和機會。
而在實際操作中,普通職工即使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想要彈性退休也并不那么容易的事情,主要還有兩方面因素的制約:
首先,要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如果某職工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卻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還是不能申請提前或者延后退休了。按照現在的規定,最低繳費年限是15年。但根據彈性退休新規,到2030年后,每年繳費年限會逐步提高,每年增加6個月,直到達20年的門檻。也就是說,最低繳費年限要從現在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
再者,延遲退休也要經過用人單用的同意。比如,老趙是某公司的行政后勤人員,今年2月份就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老趙就向用人單位申請延遲3年退休。但用人單位則想把工作崗位讓給年輕人去做,就婉拒了老趙的申請。最終,老趙還是辦了退休手續。顯然,有些員工想要申請延遲退休,用人單位也并不一定會批準。
2025年彈性退休新規來了!這給了廣大職工以更多的選擇權。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決定是提前退休還是延遲退休。不過,擁有鐵飯碗的公職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和管理人員,只能選擇提前退休,不能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延遲退休。需要提醒老職工的是,選擇彈性退休并不容易,也要面臨兩個問題:一個是要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另一個是延遲退休也要經過用人單用的同意,只有這樣才能執行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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