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牧塵
2025年,“惡婆婆”專業(yè)戶王麗云,以特邀參謀團成員的身份坐在了《演員請就位3》的導師席上,與陳凱歌、章子怡、于佩爾等國際大咖同臺。
王麗云最開始在軍隊文工團演話劇,等到她進入演藝圈的時候,她所能演的角色已經局限在“婆婆”和“媽媽”之間了。
可盡管是這樣,王麗云卻依舊在演藝圈打下一片天地,成為了“國民婆婆”。
相較于事業(yè)的成功,王麗云在家庭上過得并不太順利,她和女兒相繼離婚。
不過對于這些,王麗云直言:離婚后與女兒在一起的日子,是她人生中第二個春天。
1982年,在北京婦產醫(yī)院,26歲的王麗云獨自完成分娩,她的手術同意書是她自己簽的。
她的丈夫車曉彤此時正忙于工作,王麗云是個要強的女人,雖然當時并沒有說什么,但這件事也為他們的婚姻埋下了隱患。
王麗云和車曉彤經人介紹認識,那時候兩人都是演員,工作中也頗有交集。
一開始相處時,兩人并不覺得彼此有什么問題,可是等到結婚后,王麗云才發(fā)現,兩人性格完全不合。
王麗云曾在一次采訪中吐槽車曉彤:讓他說話的時候,他不說,不讓他說話的時候他滔滔不絕,連自己啥時候說錯話了都不知道。
而車曉彤也表示,跟王麗云在一起壓力太大。
王麗云是一個很要強的女人,這份“要強”不僅體現在事業(yè)上,也體現在家庭中。
據車曉彤說,家里大事小事幾乎都是王麗云說了算,雖然看起來她把家里整理得井井有條,但實在太強勢了。
面對兩人巨大的性格差異,王麗云不是沒有動過離婚的念頭,可當時女兒車曉剛出生不久。
另一方面,王麗云的母親也堅決反對二人離婚(王母跟王麗云一樣要強,覺得離婚不是啥好事)。
有了這些阻撓,王麗云只好一忍再忍。
2001年,王麗云再次談起離婚這件事,當時她母親已經離世,女兒車曉也長大了,王麗云開始征求女兒的意見。
車曉直言,自己早都知道他們在分居,也知道他們性格不合,如果分開可以讓彼此更好過,她完全沒有意見。
得到女兒的肯定后,王麗云和車曉彤和平分手。
不過令人意外的是,兩人離婚后反倒比離婚前處得更好了,王麗云更是直言:車曉彤這人更適合做朋友。
而王麗云和車曉彤也被網友戲稱為“娛樂圈最體面的離婚夫妻”,因為比起其他人,這二人的婚離得實在是太“和平”了,完全沒有其他矛盾。
不知是不是父母的影響,女兒車曉的婚姻經歷和王麗云出奇的相似。
2010年,28歲的車曉身著20萬金絲嫁衣,在山西聞喜縣完成轟動全國的"世紀婚禮"。
500桌流水席、200輛迎親車隊、600萬現金紅包的盛況,最終卻只換得15個月的相守。
曾有傳言說,車曉和李兆會,不過是一個貪財,一個貪色。而那場盛大婚禮自始至終不過是一場利益的交換。
更有人說,車曉離開時拿了李兆會4億作為“分手費”。
雖然網上謠言滿天飛,但這卻并沒有影響到王麗云和女兒車曉的生活。
面對“4億分手費”的謠言,王麗云更是第一時間替女兒說話,直言車曉不是那種人。
而車曉也在微博澄清:錢是別人辛苦掙的,自己從沒想要拿走,而且自己掙錢的能力也并不差。
"婚姻就像試鞋,磨腳了就換雙舒服的。"
王麗云雖然要強,但對于婚姻卻始終持開放包容的態(tài)度,女兒車曉離婚時,她并未阻攔,只是說女兒覺得幸福就好。
比起婚姻,王麗云和車曉的事業(yè)可以稱得上青云直上。
王麗云19歲就被解放軍文工團特招,之后便一直站在話劇舞臺上飾演“女一號”,這一演就是二三十年。
這期間,王麗云一直遵循著“臺上三分鐘,臺下十年功”的準則,只要是她出演的,幾乎沒有不被人拍手叫好的。
而王麗云也憑借自己精湛的演技,獲得過“梅花獎”和“金獅獎”,這兩個獎項在話劇界是相當有分量的。
后來,王麗云慢慢從話劇轉型,進入娛樂圈。
當時因為年齡受限,她接到的都是一些“婆婆媽媽”的角色,可王麗云卻偏偏在那個“偶像劇盛行”的年代,在娛樂圈打下了自己的一片天地,成了觀眾眼中的“國民婆婆”。
像《愛的方向盤》,《山楂樹之戀》,《幸福像花兒一樣》,《小麥進城》,《妯娌的三國時代》等熱播劇中的“婆婆媽媽”都是王麗云出演。
有網友評論說:王麗云就像是天生的婆婆,尤其是她飾演的“惡婆婆”,根本不像是演的。
女兒車曉也曾與孫紅雷、關曉彤一起主演熱播劇《好先生》,這部劇在當時收視率位列同時段第一。
這母女二人婚姻雖然不順,可事業(yè)開掛,離婚后不僅越過越好,還住上了大別墅。
夕陽為別墅的玻璃幕墻鍍上金邊,母女二人在別墅里喝茶、種花,同時也研究一些創(chuàng)業(yè)項目。
而對于已經離婚的兩位前夫,母女二人也是相處得十分融洽。車曉父親車曉彤更是直接擁有別墅的鑰匙,可以隨時來澆花。
面對"為何不催婚"的追問,王麗云舉起自釀的楊梅酒笑道:"我花了三十年才明白,婚姻是選修課,自我成長才是必修課。"
當媒體用"剩女"標簽消費車曉時,母女倆在別墅屋頂搭建了星空影院。
正如王麗云在回憶錄中所寫:"62歲簽下離婚協議時,我和女兒的手同時放在紙上。那一刻忽然懂得,女性真正的成年禮,是敢于親手改寫人生劇本。"
或許這就是最好的母女傳承。
當同齡人還在催婚催育的漩渦中焦慮時,王麗云卻將離婚后與女兒共同生活的七年,定義為"人生第二春"。
從分居十年的破碎婚姻,到見證女兒閃婚閃離的豪門風波,這位國家一級演員用親身經歷詮釋:女性真正的歸宿,從來都不是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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