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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賣房的方法,有人說2022年就開始了。
以前好像是男人騙女人,也是結婚,也是寫女方名字。然后女方可能會感動而以身相許。房子是賣給女方,因為房子合同只有女方的名字,所以房貸由女方償還。首付是男方付的。
現在性別互換了,是女人騙男人,同樣是結婚,房產寫男方的名字。這里面不知道有沒有美女計。然后房子是賣給男方,合同只寫男方名字,房貸由男方支付。房子首付是女方付。
這里面似乎識破騙局的方法就是房產上加對方的名字,也就是兩個人一起還貸。不過騙局巧妙之處在于,“不加我的名字,但是我要和你一起還房貸。”
這簡直就是耍流氓的玩法。不信房本或合同加名,卻信口頭承諾。
有趣的是,不管是男方騙女方,還是女方騙男方,居然都可以輕易得手。
在希望對象對自己好得一塌糊涂這一點上,都一樣,難道這是人性普遍的弱點?
好像這事也有點你情我愿的戲碼在里面,搞得這個交易一旦達成,哪怕后悔了也沒辦法,只能認栽繼續付房貸了。
不過可以上當的人,手上還是有錢的。
這樣的騙局似乎也是在為房地產做貢獻了。只是這樣背負房貸,可能不是那么甘心情愿的吧?
首付居然只要3萬元。這房子看來也不貴?或者是首付降了?
現在的銷售已然不是以誠信為根基了。似乎只要賣得出去,用什么方法都可以了。不知道這樣的搞法究竟是不是有利于提升消費欲望的?
也就是說買個東西,居然里面有這么多的套路在里面。
還有一點也很有意思,居然這個套路可以一直用,還一直有人在這個套路里面感受幸福?
我覺得起碼在買房之前一切都是幸福的,等到真相大白之后,已然悔之晚矣。
話又說回來,中國人本身對房子有某種癡迷,無論男女。
這種房子癡迷感,好像成了家的代名詞了。如果一個人有這種房子癡迷感,即使是被套路把房子買了,又怎樣?
反正是要買房的,早買晚買都是買,只要工作穩定,不過是日子從此過得緊一點。反正日子過得一直苦,也不必為之大驚小怪的。
再說了有這房子在手,也是給了今后的戀愛一個附加值了,再怎么說也是有房子的人。只要這房子按時交付就可以了。總比那房子交付不了要強吧。
在這樣的比較中,也只能是安慰一下這些被套路的人。
所以還是除掉對房子的癡迷感。其實呢,房子真的不是家。
單從買房這件事上看,就沒有家的概念,兩個人的名字都不愿意寫在一張房本或一紙合同上,哪有家的概念呢?
房子終究只是一個空殼。對我而言,我總感覺它是某種限定,或者單純是商品,而并不是家的概念。
這房子本身就是一個很貴的商品,是需要多年來負擔的。不過真佩服這些愿意花十年以上時間來承擔的人,其精神真是感人啊。
還是那句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每個人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為了幸福,或許應該去掉心中的這種信念——對房子的執著或癡迷。
家應該是自由之所在,當然同時,這家理當有相親相愛,家不應該是單向的責任,無論對于男方,還是對于女方。
(木田之光寫于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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