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江蘇法治報》頭版以《明代巡檢司舊址變身網紅打卡地 泰州法院守護歷史文化“根”與“魂”》為題,報道泰州法院結合自身審判職能,助力市委做好“產、水、文、人”四篇文章,在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正式施行之際,受理的一起興化市沙溝巡檢司舊址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明代巡檢司舊址變身網紅打卡地
泰州法院守護歷史文化“根”與“魂”
“來來來,給我在門堂前拍張照!”興化市沙溝鎮修繕一新的明代巡檢司舊址如今成了一處網紅打卡地。誰能想到,2021年,該歷史建筑還存在房屋傾斜、屋頂破損等嚴重安全隱患,隨時可能坍塌造成人員傷亡及文物損壞。
“歷史建筑是當地歷史記憶的符號和文化發展的鏈條,見證著社會發展的滄桑變化,保護歷史建筑就是保護歷史文化載體。”全國人大代表、國網泰興市供電公司職員張強長期關注歷史建筑用電安全,在泰州法院組織的代表委員聯絡座談會上,他提出:“法院要結合自身審判職能,做好‘產、水、文、人’四篇文章,加強對于歷史文物、建筑的司法保護,傳承與保護歷史文化‘根’與‘魂’。”
恰在此時,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受理了一起歷史建設保護的公益訴訟案件。
據介紹,該歷史建筑為沙溝巡檢司舊址,是興化市唯一保留的基層衙署,始建于明代,2019年10月,被列入該市文物保護單位。2021年7月,興化市文旅局發現該舊址建筑墻體嚴重變形,且有居民居住,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在向鎮政府發送整改通知未能整改到位的情況下,由興化市檢察院發送檢察建議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案件到了高新區法院后,院黨組書記、院長劉瑛高度重視,主動擔任審判長,并與檢察機關多次現場勘查,發現建筑墻體開裂、抹灰層脫落、石構件松動、木構件受潮朽爛、屋面漏雨、瓦件破損,多個房間內堆積著雜物、木柴等易燃物,部分電線已經剝離外露,無法滿足安全使用的要求,更不利于當地歷史文化的傳承保護。
在走訪周邊村民過程中,當地村民也向劉瑛反映,“這個房子再不保護起來,估計就要塌了。”
在全面了解歷史建筑安全隱患后,在高新區法院的推動下,鎮政府成立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從施工主體資質、修復材料選擇、修復技術方法等方面,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文物修繕方案,力爭修復工程科學、規范,并能最大程度地恢復文物原貌。
經過系統整治,鎮政府順利完成了該舊址中住戶遷移和舊址修繕工作,有效消除了安全隱患,全面履行了文物保護職責。最終,高新區法院以行政公益訴訟目的均已實現為由,依法裁定終結該案訴訟,并出臺了文物司法保護指南。
“一直以來,泰州政府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歷史文化遺產遺跡的保護和傳承,但在城市化發展進程中,仍然有一些古建筑古遺址等歷史文化遺產遭受破壞。我們要加強文物保護,更好傳承歷史文化,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讓文物保護成為閃亮的城市名片。”泰州市人大代表、江蘇平高泰事達電氣有限公司工會副主席李志萍說道。
本文刊載于2025年03月04日《江蘇法治報》第A01版
特約記者 張海陵
通訊員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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