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出一條黑色“供應鏈”
池州貴池:全鏈條打擊假冒品牌潤滑油犯罪
2024年1月31日,被侵權的某潤滑油有限公司總經理一行專程來到池州市貴池區檢察院表示感謝,并與辦案人員座談。
“下午5點之后送桶,防偽標到‘北六’現場粘貼,晚上操作,即灌即走……”在夜色掩護下,一桶桶假冒潤滑油被“生產”出來——沒有合格證?找制圖公司做一個;沒有防偽標識?找信息公司印一張;桶身顏色不對?找來正品包裝現場比對刷漆……
經過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檢察院對上下游犯罪全方位打擊,這條假冒名牌潤滑油的黑色“供應鏈”最終被徹底斬斷。
90桶假油經過層層轉手
時間追溯到2022年。做潤滑油生意的高某得知,做運輸生意的吳先生在池州市貴池區某船舶公司定制了一艘船,需要大量船用潤滑油,遂于同年9月聯系上吳先生,以個人名義與吳先生簽訂了采購合同,商定將總價為21萬余元的90桶某品牌潤滑油賣給吳先生。
幾天后,一輛物流車將90桶帶有某品牌標識的潤滑油運送到該船舶公司廠區。吳先生在現場驗貨時發現,隨貨而來的油品檢驗報告單信息與該批潤滑油的批號不一致。隨后,心生懷疑的吳先生撥打了舉報電話。
經調查取證,貴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該案涉嫌刑事犯罪,遂于2022年12月2日向池州市公安局貴池分局移送了案件線索及查獲的產品,公安機關隨即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假冒潤滑油的供應鏈轉了好幾手:高某賣出的這批潤滑油是從商某處購入,商某則是從王某與宋某合伙經營的甲公司進的貨,而甲公司所賣的潤滑油也非自己生產,是從乙公司灌裝、貼牌的,乙公司由張某實際控制。
案發后,高某才得知自己賣給吳先生的某品牌潤滑油是冒牌貨,既委屈,又懊惱。
全鏈條追查上下游犯罪
從2023年8月25日起,公安機關陸續將涉案的張某、王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至貴池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是一起典型的上下游企業侵犯知識產權類犯罪案件。”承辦檢察官朱智光介紹說,乙公司主要負責灌裝生產,甲公司主要負責對外銷售,兩家公司聯系十分緊密。甲公司接單后,派專人帶著印有所謂正品圖標的桶去乙公司灌裝、貼標,然后由乙公司直接聯系物流發貨。為了掩人耳目,所有灌裝運送的工作都是下午5點到半夜在當地的潤滑油市場北排六號進行。
為高質效指控犯罪,全鏈條打擊涉知識產權犯罪,該院決定對案件分案分層處理。經梳理賬目、簽收單等客觀證據,朱智光發現,兩家涉案企業共假冒了長城、昆侖、美孚、殼牌、環球5個潤滑油品牌,并在全國多個省份銷售,其中乙公司涉案180余萬元、甲公司涉案120余萬元,相關犯罪嫌疑人分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為有效保護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審查起訴期間,辦案檢察官聯系了上述5家被害企業,向他們介紹案件的辦理情況。
同時,朱智光還注意到,犯罪嫌疑人中有兩名剛畢業的大學生,入職甲公司后的崗位分別是美工和文員,兼職做客服、統計等工作,犯罪情節輕微,案發后積極向部分被害企業進行賠償,獲得被害企業諒解。于是,貴池區檢察院最終對二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經貴池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4年3月,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張某、王某等8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適用緩刑,各并處罰金。一審宣判后,8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推動建立跨區域協作機制更好保護知識產權
“受案后,我們發現張某在浙江杭州也有相關犯罪事實,鑒于其犯罪結果發生地主要在池州,我們聯系了辦案機關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對其在杭州的相關犯罪事實并案處理。”朱智光告訴記者,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往往呈現多點多面特征,將張某在杭州所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犯罪的案件合并審查,能夠更好實現系統懲治,節約司法資源。
“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中,產業鏈條化、團伙犯罪趨勢較為明顯,對案件的整體審查造成一定困難。”貴池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喬表示。
以該案為契機,2024年10月21日,貴池區檢察院再次聯系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通報案件處理情況,并就建立知識產權案件聯絡會商、業務協作、信息互通等工作機制進行會商,推動建立跨區域協作工作機制,形成打擊知識產權犯罪合力。
文章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不代表本平臺觀點,僅供參考。感恩原創作者,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若侵權,煩請平臺留言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