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侵占我國蘇巖礁,主張中間線原則劃分黃海海域,企圖鯨吞大半個黃海,這無疑是得寸進尺,為盡快解決遺留問題,中韓就黃海劃界舉行了多達13輪談判,但依舊沒有實質性進展,那么,韓國提出“中間線原則”究竟有何目的?黃海為什么不能“對半分”?
韓國提出黃海“對半分原則”
黃海位于太平洋西部與亞洲大陸之間,是我國四大邊緣海之一,該海域北抵鴨綠江口至遼東半島南端,東臨朝鮮半島西海岸,向南與東海以江蘇啟東嘴至韓國濟州島西南角連線為界,海域南北長約870公里,東西寬556公里。以山東半島成山角與朝鮮半島長山串一線,又將黃海劃分為南北兩部分,北黃海地處遼東半島與朝鮮半島之間,屬于半封閉海域,西北與渤海通過渤海海峽相連,面積大約8萬平方公里,南黃海則屬于橢圓形半封閉海域,東側通過濟州海峽可與朝鮮海峽連通,總面積40.9萬平方公里。
注入黃海的河流主要包括鴨綠江、漢江、淮河、黃河等,因河流中攜帶大量泥沙,導致近海海水呈現黃色,因此得名黃海。黃海海域自古便是我國主要活動的海域,并且自宋朝開始,歷朝歷代都將黃海視為“內海”,對這片海域有著絕對的掌控力。
但上世紀70年代,韓國國力大增,開始對周圍海域提出主權訴求,并要求以北緯32度到38度之間為中線,劃分中韓在黃海的海域范圍。為名正言順擴張領海,韓國在1652年私自將蘇巖礁劃入自己海域。蘇巖礁地處江蘇南通和上海崇明島以東150海里處,位于我國東海大陸架上,屬于長江三角洲的海底丘陵。蘇巖礁周圍海域自古便是我國山東、江蘇、福建、浙江以及臺灣五省沿海漁民的重要漁場,清朝時期還被明確標注在北洋水師的海路圖上,近代日韓以及其他任何國家 ,都不曾對此提出過異議。但上世紀中葉后,韓國卻對蘇巖礁提出主張,1987年在蘇巖礁非法設立航海浮標,并在2001年,將低潮時仍處于海平面之下的蘇巖礁非法命名為離於島,其目的便是為了以此為支點,進一步向西擴張海域。2001年韓國還在蘇巖礁私自設立3600噸的大型海洋平臺,坐實蘇巖礁為“島嶼”的身份。
2006年中韓就黃海劃界進行談判,但截止到2024年11月,談判舉行多達13輪,卻依舊毫無進展。
為何黃海不能按島嶼中間線劃分?
我國在黃海的海域主張一直堅持“自然延伸原則”,也就是根據大陸架自然延伸的地理特征,對專屬經濟區進行劃分,并且這一原則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公平原則”。黃海海底沉積物七成都來自于黃河、淮河等河流輸送的泥沙,在地理構造上與中國大陸架淺海,這是不可辯駁的事實,同時中國在這一海域海岸線長達800公里,韓國只有400公里,遵循自然延伸原則顯然更符合黃海的現實情況。然而韓國卻無視歷史、人口、地理、法理等現實情況,執意要求用“中間線原則”將黃海“對半分”,其野心昭然若揭。
另外,關于蘇巖礁則完全位于我國領海和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并且蘇巖礁還與江蘇外海的麻菜珩、外磕腳,嵊泗列島以東的佘山島、雞骨礁,以及舟山群島東北側的童島,共同構成了中國東海的外圍島鏈。
由于劃界主張上的不統一,導致中韓在黃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存在重疊,并且在東海也存在12萬平方公里的爭議區。韓國霸占蘇巖礁,并私自指礁為島,目的則是為了試圖獨占原本中韓兩國主張重疊的大片海區,便于攫取黃海資源。
黃海海域蘊藏著豐富的礦產資源,其中包括各類金屬礦藏、以及油氣資源,據數據顯示,黃海盆地已探明石油儲量高達20億噸,另還有1.2萬億立方米的天然氣,2024年6月,韓國就曾公然表示,在所謂的韓國東南海域蘊藏著高達140億桶油氣資源,然而韓國所指的海域部分則屬于我國黃海海域。
其次,黃海漁業資源豐富,是我國四大漁場之一,年捕撈量能夠達到300萬噸,對山東、江蘇、遼寧等沿海城市的漁業發展至關重要。
另外從戰略角度來看,黃海是我國環渤海一帶進出太平洋的關鍵門戶,對我國維護近海海洋權益意義重大,一旦韓國“鯨吞”大半個黃海,不僅將給我國近海帶來戰略壓力,還會影響我國東部沿海進出太平洋的航行安全。因此,我國無論是在談判中,還是在行動上,都不會對黃海劃界主張做出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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