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2025年3月6日第8版
近年來,廣西法院受理各類涉外案件呈現多元化、復雜化、新穎化等特點。面對這些新特點新挑戰,法院如何加快推進涉外審判能力現代化,做實司法服務構建更為緊密的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和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在全國兩會期間,《法治日報》記者采訪了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黃海龍。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黃海龍代表
加強涉外審判工作
2024年6月18日,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南寧國際商事法庭作出裁定,承認和執行泰國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決。這是中國法院根據第二屆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南寧聲明》“推定互惠”原則,首次承認和執行泰國法院的民事判決。
《南寧聲明》提出,區域內的跨境交易和投資需要以各國適當的判決的相互承認和執行機制作為其司法保障。該聲明在中國和東盟成員國之間創造性達成了“推定互惠”關系共識,即尚未締結有關外國民商事判決承認和執行國際條約的國家,在承認與執行對方國家民商事判決的司法程序中,如對方國家的法院不存在以互惠為理由拒絕承認和執行本國民商事判決先例,在本國國內法允許的范圍內,即可推定與對方國家之間存在互惠關系。
黃海龍介紹:“這個案件不僅為互惠原則的新發展提供鮮活實踐素材,還針對民事訴訟法修訂后依照互惠原則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的審查標準等具體問題提供重要的分析樣本,對人民法院審理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案件作了探索。”
“一帶一路”國際合作蓬勃發展,取得豐碩成果,法治規則“軟聯通”在其中發揮著重要支撐作用。黃海龍表示,廣西法院認真落實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要求,不斷加強涉外審判工作和國際司法合作,通過踐行“推定互惠”原則、商簽備忘錄等方式,致力于促進沿線國家間判決承認和執行的國際司法合作,以高質量司法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
深化司法交流合作
司法合作是深化中國—東盟交流合作的重要內容和堅實保障。黃海龍介紹,廣西法院不斷加強與東盟國家的司法交流、研討、互鑒、協助,用司法紐帶增進中國與東盟國家互信互惠,增強法治認同、法治共識、法治互信。
近年來,廣西法院高度重視對外司法交流合作,先后協助最高人民法院承辦了3屆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承辦中越邊界省份法院研討會,簽署《合作備忘錄》;派出高級法官代表團赴越南、老撾法院友好訪問,推動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南寧聲明》和《合作備忘錄》的落實。
聚焦打造高素質專業化涉外法治工作隊伍,廣西法院全面加強涉外審判專業人才培養。廣西高院加強與國內高校合作,聯合開展外國法查明、建立涉東盟案例研究基地;南寧國際商事法庭聯合多部門發布《關于構建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養機制的框架協議》;廣西首次舉辦涉外審判法官、調解員、仲裁員同堂培訓……
“廣西法院積極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培養機制,創新涉外審判人才培養模式。”黃海龍說,廣西法院通過開展專業培訓、建立合作培養機制、打造實訓基地等舉措加強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為廣西加快打造國內國際雙循環市場經營便利地提供涉外法治人才保障。
提升公信力影響力
2024年5月7日,一封來自土耳其某公司的感謝信被送到北海海事法院,信中洋溢著外國當事人對中國司法工作的認可。
“外國當事人信賴中國法院,贊揚中國法官,是中國司法國際公信力和影響力日益提升的一個縮影。”黃海龍說。
2023年7月,廣西高院聯合多部門共同印發《關于構建廣西涉外民商事糾紛聯動解決機制的意見》,提出將廣西打造成為面向東盟的解決涉外民商事糾紛優選地。
一年多來,廣西法院不斷完善訴訟、仲裁、調解相互銜接的涉外民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在邊境地區設立中越商事糾紛特別巡回法庭和9個涉外民商事糾紛“訴仲調”聯動工作站,南寧國際商事法庭與多部門聯合發布《廣西國際商事糾紛“一站式”解決合同示范條款》和《廣西邊貿商事合同示范文本》,從源頭上降低因約定不明、標準不一導致糾紛發生的可能。
黃海龍介紹,廣西法院持續打造解決涉外民商事糾紛優選地,推動形成涉外民商事多元解紛的更大合力,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為廣西持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來源:廣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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