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春梅狐貍
已出版《圖解中國傳統服飾》
本文算是一篇小觀察、小思考,以及小自省(主打一個“小”)。
1
浙江省博物館寫錯了嗎?
事情的起因是在小紅書上看了一則題為《這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草臺班子》的筆記(這個標題配這個文物圖,真的吸引了我點它)。而在筆記正文里,博主指出浙江省博物館的一件展品標簽“仕女形金事件”有誤,應該將“事件”改為“飾件”。
(小紅書筆記截圖)
(王士琦墓出土的仕女捧桃金事件)
其實對古代服飾稍有了解的人能一眼看出,這個標簽并沒有錯,只是“事件”這個名稱存在古今差異,如果按照參觀者的一般理解很容易引起歧義。
之前在《》里也提過了,這類事物在如今影視劇宣傳語境下,也很容易被稱作“壓襟”,但實際上可佩戴的地方不僅限于大襟。所以在相關文物說明里,更常見的是根據數量進行更為準確也更貼近明清小說中的用法,“[材質]+[數量]+事(兒)”,將其稱作“金三事”、“銀七事”等。
因見春梅伶變,知是西門慶用過的丫鬟,與了他一付金三事兒。——《金瓶梅詞話》
狄希陳仍到前面坐下,取下簪髻的一支玉簪并袖中一個白湖綢汗巾,一對金三事挑牙,都用汗巾包了,也得空撩與孫蘭姬懷內。——《醒世姻緣傳》
(明代金七事)
(明代金五事)
(明代金四事)
但對于這類可能會產生歧義標簽,博物館需不需要改換其他名稱,又或者加以備注,卻在評論區爭起來了(我把對話過程都貼上來了,感覺大家都在很努力地表達自己的觀點,都挺值得一看的)——
甲方:不該用“老詞兒”,應該用“正常的話”。
乙方:應該給一個說明、給出解釋。
丙方:詞典里已經有解釋的應該自己學會檢索查閱。
2
“事件”是老詞還是新詞?
以上不同觀點都存在一個判定標準,或者說適用范圍的問題。
比如甲方(不該用“老詞兒”,應該用“正常的話”)認為應該“老詞”換新詞,但他又認為“簋”“卣”這些是不用換的。
但其實這里的“事件”也是老詞兒,丙方(詞典里已經有解釋的應該自己學會檢索查閱)主張里提到“事件”在百度百科里有物品器具的意思,但如果只查一般的詞典,這個解釋并不會出現。
(百度漢語截屏)
這是因為“事件”一詞在語義變化中側重點發生了變化,從原來的側重“物(件)”發展成了我們如今更熟悉的側重“事”。
在比較詳細的詞典里,“事件”會列出非常多的義項,如指鳥獸的臟器(此項又可延伸為一類菜品名稱),如人體的部分(此項又可指切成塊狀的肉),如直接指器物,也可以指器物的零件。但到了現代漢語詞典里,事件的義項就被縮減到“大事情”這么一種了。
(《近代漢語大詞典》)
(《現代漢語詞典》)
但一般我們去檢索資料的話,尤其是通過網絡,信息往往被羅列得比較龐雜的,反而分不出哪些是古意,哪些是今釋。而偏偏“事件”這個詞里又不像是“甗(yǎn)”“盉(hé)”“罍(léi)”那樣的生僻字,還是在日常中會常常用到的,造成迷惑和困擾也就難免了。
所以我覺得,不認識“事件”或者對這件文物的命名產生疑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因為這樣一個常用的詞“套”在陌生的事物上,產生疑惑甚至歧義是完全可以預見的。從這點上來說,在同類的情況中,這應該是比較能讓博物館布展者注意到并且進行預先注釋的案例。換言之,這個案例沒有預見問題、沒有預先備案,其他案例大概率也不太會去做這個事了。但話說回來,遇到這類疑惑或質疑,沒有自己去找答案,而是“腦補”了一個答案并且還給博物館扣了一個不存在的罪名,就不可取了。(以前聊過的案例如《》)
上面評論截圖里乙方(應該給一個說明、給出解釋)與丙方(詞典里已經有解釋的應該自己學會檢索查閱)的爭議點在于,什么樣的內容是需要博物館額外給出說明的。
比如這件文物之前被表述為過“人形金耳挖”、“人形管裝金扒耳”等,這些也都不是生僻字,望文生義的話也跟這件文物不太能對起來,博物館需要給出說明嗎?如果不給,換個人來會不會“腦補”另一個答案給博物館“糾錯”呢?不止于此,這里面的“人形”字樣可能會隨著最近的“人形機器人”熱潮在我們的生活中成了這類機器人的代名詞,到那個時候,“人形”二字用于文物名稱時需要額外注釋嗎?
(《東方博物》)
(網絡圖片)
歸根究底,學習有一方輸出也得有一方吸收,不能總是依賴博物館單方面主動,更何況相比課堂學習的時間來說,大家逛展停留的時間其實挺短的。展覽中的圖文版面也十分有限,既要串聯策展主題,又要介紹主題背景,總有一些“意想不到”的角落被“遺忘”。
我有時候覺得自己玩不明白小紅書,就是不太能理解很多人在翻書、問人、上網搜索之中選擇了發帖。以我個人觀察來看,除非是偏向生活經驗類的,僅憑網絡推送算法是很難從不可預測的陌生人評論中獲得及時準確的答案的。
主動去學習,并掌握主動學習的技能和毅力也很重要。在那條筆記的評論區里,我印象比較深刻還有“作者”一直在追問要求他“去查一下百度”的網友們“應該用什么關鍵詞搜索”。但這個答案就在題面上,什么是疑問,什么就是問題,其中一個網友就告訴“作者”關鍵詞就是“事件”。但是“作者”對這個關鍵詞搜索多能得到的答案并不滿意,因為還是沒有解答他的問題。
關于這點在《》里其實就有提到過,我們需要擴充資料的檢索途徑,認識一個人可能都需要輾轉好幾個不同的朋友介紹,一條知識怎么可能只靠一個關鍵詞、一個搜索引擎、一次搜索行為就能完成呢?
3
如何解釋“事件”?
另一方面,我在寫一篇文章的時候把相關的文章都找出來看了一下,發現這類文物如果要解釋到一個“門外漢”都能聽懂并且不產生疑問的地步還挺難的(并不是說不能解釋)。“事件”的形制、材質、數量、組合、佩戴都存在著很大的古今差異。大多數古代名物如果只用比較短的文字來進行表述,依然會產生歧義,甚至許多描述即便結合圖片或實物來看也不無法完全點通。畢竟,之所以歷史要劃成那么幾個階段,就是因為相關的環境發生了質的變化。
金銀佩件的興盛始于元代。幾件小工具與若干小玩意兒各個以銀鏈為系合為一副,上由一枚“事件壓口”總束,便是所謂“事”或“事件”。——揚之水
明代也常把挖耳、挑牙、鑷子、剔指刀等合成一套作為佩系,材質或金或銀,事件兒或二或三或更多,而均可稱作“三事兒”。——揚之水
(《棔柿樓集·兩宋茶事》)
明代有一種金銀制成的實用性佩飾,將耳挖、挑牙(剔牙棒)、鑷子等小型工具穿在一條長鏈上,俗呼“事件”或“事兒”,也可以按工具數量稱作“事”“三事”等。長鏈一端有小環,日常將其拴在手帕的角上,一同放在衣袖里方便隨時取用——李芽
明代冠服制度中,還有一種“事件”,常以金、銀、玉為之,一般將幾件常用的小工具穿掛于一起,或三件、五件,或七件,數量不等。這些小事件有牙簽、耳挖、剪刀、盒、等……有學者認為這種事件為墜領之用……從文獻中看,事件是掛于革帶上之物。——徐琳
當然也有一些投機取巧的方式,應該也是一些人易于接受的方式,比如,將它稱作工具版的壓襟,古代版的瑞士軍刀等。
(西方同類型掛鏈Chatelaine)
但這種近似偷換概念的做法僅僅只適用于標題吸睛,用在博物館說明上只會是“按下葫蘆浮起瓢”,產生新的歧義和困惑,還會有別的人(甚至可能還是這位博主)來發一篇小紅薯筆記,標題依然還可以用《這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草臺班子》。
而對于“事件”的概念邊界在哪里,其實也很模糊,有一些多件掛飾組合的雜佩類也會被歸于此列。還有一些文章里會遵從用途、佩戴位置等稱作“擦領”、“墜胸”、“帉帨”配件等。
(中原地區部分朝代及對應“帉帨”命名,圖/《明清“帉帨”研究現狀及發展趨勢》)
這種“一句兩句說不清楚”的情況在學術上很常見,但對于走進博物館的參觀者來說可能就不那么易于接受了。哪怕真的揉碎了解釋,對方還會嫌棄你揉得太碎,即便沒到非黑即白那么高要求,也往往會所要一個“順口溜”式的答案方便共情。比如最近之前大火的蟳埔簪花,出圈語錄是一句編的“今生簪花,來世漂亮”,最近火起來的福州三把刀也有了“一把為國、一把為家、一把為己”(挖坑一號)。仿佛每一個火起來的非遺,沒有一個高尚堂皇又朗朗上口的形象就不足以在這個網絡浪潮中立足。
我之前總是希望大家可以接受答案的多變與復雜,現在覺得,紛雜的熱點熱搜中,我們也要學會接受答案的平庸和世俗。
隨著“博物館熱”起來,展覽需要面對的受眾也是更加復雜了,可以說每個人到博物館的需求和目的都是不一樣的。我在小紅書上見過形形色色的“抱怨”,有的表示文創店不夠豐富,有的表示免費蓋章不夠多,有的表示展品不夠“有料”……總之,無法預料哪個點就忽然成了“雷點”,展覽得到各種反饋也在情理之中(我就常寫負面反饋)。有時候我是真心覺得,比起搞那么多“花樣”“討好”不同的受眾,還不如把最基礎的職能做好(有些“花活”真的一看就是一些“向上管理”搞得不錯的人折騰出來的,其他牛馬抱怨不抱怨我不知道,但我這替人尷尬的毛病是直接犯了)。
博物館有趣的地方還在于,他們有一批很少、乃至幾乎不走入博物館的受眾,也會在網上“反饋”。比如我之前在《》里就吐槽過粉絲僅僅因為《封神第一部》營銷自己“走訪了全國四十多個博物館和歷史遺跡”的話術就把劇組夸上天的行為,每天走進博物館的人那么多,可在宣發的嘴里和粉絲的眼里,劇組走進博物館一趟就能把電影拍成歷史書,服化道就能做成文物原版(挖坑二號)。
其實不必崇高化也不必妖魔化博物館,都是人做的研究、人策劃的展覽、人寫的文案,就會有人的常見優缺點(AI也是仿人的,更何況目前的AI在這方面還不如人),不同的展覽之間質量也是參差不齊,無法一概而論。從博物館的參觀里發現一些“華點”,是認真參觀得到的“收獲”,但一場參觀不應止步于展館現場,走進去之前和走出來之后,又或者再次走進去,都是“參觀”的一部分(其實很多展品細節現場看不如一些圖冊拍攝或論文研究,所以我有很多朋友去看展品只是想去看看實物,就像去見一位神往已久的朋友)。
以上,是自省,也是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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