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們,在咱農村,土地就是咱的 “命根子”,隨著鄉村發展,土地流轉的事兒也越來越常見。這其中,土地轉包和轉讓可大有學問,要是沒弄清楚,說不定會吃虧。今天全國鄉村振興調研中心調研員小政就給大伙嘮嘮。
咱先說土地轉包,就好比咱村老張,自己外出打工沒時間種地,就把自家承包的土地交給同村的老李種,不過老張還是保留著這塊地的承包權,以后他想回來種地,還是能要回來的。一般來說,轉包可以是口頭跟老李說一聲,也可以寫個簡單的書面協議,但是這種轉包的法律效力相對弱一些。
再講講土地轉讓,這可就不一樣了。土地轉讓相當于把土地的所有權或者產權轉給別人了。打個比方,老王家因為一些原因,全家搬到城里定居,決定徹底放棄農村土地,就把土地轉讓給了村里的另一個農戶。在法律上,土地轉讓得簽訂正式的合同,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規定,還得辦理相關手續,這樣轉讓才具有明確的法律效力,一旦轉讓完成,老王就徹底和這塊土地沒關系了。
家人們,土地轉包和轉讓的區別,你們都清楚了嗎?要是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有啥疑問,或者有相關經歷,歡迎在評論區留言。關注我,小政幫你解決更多鄉村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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