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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市發布關于公開征求《珠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將“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轉用為保障性住房。 征求意見稿明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新建或存量籌集,限定戶型面積、申請條件、銷售價格和處分權利等,面向符合資格條件的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各類引進人才和港澳居民等工薪收入群體配售的產權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并通過產權登記、使用監管等方式進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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