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請朋友吃飯消費1380元,結賬時卻被店家硬收2272元,理由竟是喝了3瓶未標價的刺梨汁。更離譜的刺梨汁是每瓶88元,開封3瓶還必須買一箱,合計892元。 何先生質疑“誘導消費”,店家卻強硬態度要求付款。無奈之下,何先生先行支付,卻暗中拍攝證據,向市監部門舉報。最終處理結果大快人心,一起來看一下。
01案例回顧(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這天剛領了工資的何先生心情不錯,于是約上2位朋友到一家飯店聚聚,打算好好搓一頓。天氣炎熱,何先生3人大汗淋漓,進入包廂后迫不及待打開空調,恰好餐桌上擺放著3瓶梨汁,真可謂"雪中送炭",幾人拿起一飲而盡。之后何先生點了一份燒鴨、兩只烤乳鴿、一條紅燒鰻魚,一碟荷蘭豆炒臘腸以及西紅柿雞蛋湯,另外還要了6瓶啤酒,總共需要1380元。酒足飯飽后,何先生前往收銀臺結賬,未曾想店家卻說一共2272元。何先生一愣,表示自己沒點那么多菜,怎會消費那么多錢?而店家回應稱,何先生用餐消費的確是1380元,但他們還喝了3瓶梨汁,這需要額外收費,梨汁每瓶售價是88元。雖然他們只打開3瓶,但是這個是成箱賣的,優惠后是892元,因此何先生需支付2272元。
飯店稱何先生喝梨汁是最新上市的飲品,內含人體多種維生素C,屬于健康食品,店家表示來飯店消費的客人,都喜歡喝梨汁,有時還供不應求。何先生氣的質問店家:一瓶梨汁怎么賣88元?如此昂貴的飲料,既不提前告知顧客,也不貼一個價碼,未經允許就擺在餐桌上,這不是誘導顧客消費嗎?用餐前,何先生和朋友饑渴難耐,見餐桌上有3瓶梨汁,包裝也很普通,還以為是免費的,就沒在意。哪知這一口下去居然892元,實在讓人不能接受。雙方隨即因此發生爭吵,店家撂下狠話:不管什么原因,這錢必須要給,不然你們就不能走。何先生的2位朋友也覺得店家太欺負人,想上前理論,但被何先生攔了下來,因為有句老話叫做:好漢不吃眼前虧!何先生先行付款結賬,收到錢后的店家得意洋洋得意,可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何先生用手機拍下了整個事發過程,他隨后向市監部門舉報,并向媒體公開。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核心爭議:店家將高價飲品擺放在餐桌上,不告知價格,行為是否違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即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是否購買商品,商家不得通過誤導或隱瞞方式影響消費者決策。 本案中,飯店將3瓶未明碼標價的高價梨汁擺放在餐桌上,使消費者誤以為是免費提供,導致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飲用,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商品價款的3倍,最低不少于500元。 市監部門經過調查,責令店家退一賠三,退還2272元后,還要賠償6816元!03深刻教訓這起飯店“霸王消費”的操作,屬實是把人當韭菜割了!商家故意隱瞞價格、誘導消費,就該“退一賠三”,這下反被何先生拿捏,倒賠6816元,實在解氣!有網友熱議:“這家店太黑了!一份燒鴨,兩只乳鴿,一條紅燒鰻魚,荷蘭豆炒臘腸和西紅柿蛋湯,6瓶啤酒,1380?你這是在20級酒店吃的嗎?”大家怎么看?遇到這樣的店家,你會怎么辦?
原創:朝律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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