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萬山法院茶店人民法庭收到一面載有“盡心盡力,為民解憂,優(yōu)質服務,法官典范”的錦旗,錦旗為原告、被告雙方共同贈送,為法院工作點贊!
該案被告萬山某合作社與原告詹某于2020年9月簽訂了一個修建鋼架大棚的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萬山某合作社僅支付了詹某一部分工程款,尚有47萬余元未支付。
今年1月,討要工程款無果的詹某到茶店法庭尋求幫助。茶店法庭受理該案后,通過庭前調解了解到,雙方的爭議焦點主要是被告認為原告使用的建筑材料規(guī)格不符合合同要求,因此拒絕支付剩余工程款。茶店法庭法官當即組織原、被告雙方前往大棚所在地現(xiàn)場核驗,對爭議的建筑材料規(guī)格進行現(xiàn)場測量后,原告、被告均認可了測量結果。最終,經(jīng)法官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后,達成了被告向原告分期履行40.28萬元的調解協(xié)議,獲得原告、被告一致點贊好評,并共同為茶店法庭贈送了一面錦旗。
正如錦旗所載,萬山法院茶店法庭盡心盡力,始終將調解工作貫穿始終,切實做好矛盾糾紛實質化解工作,高質高效解決了群眾的訴求。下一步,萬山法院將繼續(xù)把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融入案件辦理各階段、全過程,充分發(fā)揮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紛中的積極作用,積極能動履職,為群眾提供更加優(yōu)質的司法服務,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多元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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