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法院資訊、立案查案小程序
敬請關注!
一次辦案,做人民群眾的“解憂人”;一個故事,說化“結”為“解”的暖心事。福建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精神,堅持“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以“如我在訴”積極回應群眾訴求、實質化解矛盾糾紛。即日起,福建高院新媒體開設《做實定分止爭》專欄,講述福建法院做深做細定分止爭、實質解紛的生動實踐。歡迎關注!
本期關注泉州中院妥處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保護第一案。近日,該案被評為由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共同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4年度十大提名案件”。
新春佳節期間,福建泉州這座古韻與新潮相融的千年古城熙熙攘攘,吸引了全國各地游客紛至沓來。
位于泉州市中心的某網紅餐廳內裊裊煙火氣,正為來往食客打造這座城的地道味。很難想象半年多以前,這家餐廳曾深陷商標侵權糾紛。彼時,泉州市某廣告公司以該餐廳宣傳圖片涉及商標侵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歷時3個多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裁判的定分止爭和價值引領作用,促成該起泉州世界遺產公共文化資源保護第一案圓滿解決。作為被告的網紅餐廳“洗清”了商標侵權嫌疑,得以正常經營;原告廣告公司在二審中被駁回全部訴訟請求,意識到了問題所在,將搶注的商標無償捐贈給政府。
故事要從“半城煙火半城仙”這7個字說起……
商標之爭引發糾紛
泉州作為國務院公布的首批歷史文化名城之一,有著海上絲綢之路起點、東亞文化之都、世界宗教博物館等一系列文化名片。
南宋理學家朱熹曾評價泉州“此地古稱佛國,滿街都是圣人”。宋元時期泉州海上貿易興盛,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濃濃的市井煙火氣息與不同的宗教文化信仰碰撞出了別樣的文明花火,打造出泉州“半城煙火半城仙”的多元文化形象。2021年7月,“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作為文化遺產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乘著泉州申遺的東風,不少商人嗅到了商機,紛紛想蹭上“熱點”。黃某就是其中一個。他的網紅餐廳主要經營各類甜品小吃,“店內賣的炸物是‘煙火’的代表,‘仙’也可以表示仙草蜜等菜品。”黃某介紹道。當初靈光一現后,“半城煙火半城仙”就成了這家網紅餐廳的招牌。
和黃某想法相同的還有泉州市某廣告公司負責人馮某。
該廣告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開始申請“半城煙火半城仙”商標。該商標分別于同年8月28日、9月7日,被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分別為第35類和第43類。
然而,在2023年6月,廣告公司發現該網紅餐廳在抖音平臺店鋪上傳了多張帶有“半城煙火半城仙”文字的宣傳圖片,售賣茶飲、果汁等商品。
“我們認為該餐廳侵害了我們的注冊商標權?!北藭r的馮某有些氣憤。于是,廣告公司將網紅餐廳起訴到法院,請求判令餐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支付維權費用等合計10多萬元。
但是,一審判決并未達到馮某預期。馮某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訴。
認定商標涉及公共文化資源
泉州中院受理案件后,隨即成立合議庭進行審理。
庭前審查期間,泉州中院法官助理曾曉瑩看到卷宗內“半城煙火半城仙”這幾個字時,不由愣了幾秒。
“這不是泉州形象的宣傳標語嗎?”越是默念,曾曉瑩心中越是怪異。但“怪”在哪里,她理不清思緒。于是,她向該案主審法官、泉州中院知識產權庭法官黃瑋鵬請教。
翻看著卷宗,黃瑋鵬也不自覺鎖緊眉頭,他敏銳地發現這起知識產權糾紛并不簡單。一番討論后,大家思路愈加明晰,認為應該從公共文化資源處著手破題。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該涉案商標雖經核準注冊,但其權利基礎可能有重大瑕疵。
如何證明商標內容涉及公共文化資源?
合議庭分頭前往泉州市文旅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調取“半城煙火半城仙”作為城市形象宣傳推廣的相關證據。
調查發現,早在2014年,泉州市文旅局便以“半城煙火半城仙”來描述泉州多元的文化資源,并開展了各項旅游宣傳活動。2019年,泉州城市旅游宣傳片《半城煙火半城仙》在多平臺進行播放,單天點擊量達50萬人次,還獲2019年度博鰲國際旅游獎“年度短視頻創意榜”大獎??梢哉f,“半城煙火半城仙”早已成了泉州的代名詞,深入人心。
2014年,泉州文旅局便以“半城煙火半城仙”對泉州進行宣傳。
“‘半城煙火半城仙’與泉州城市特色緊密相關,應當認定為與泉州城市形象高度關聯的公共文化資源。”合議庭會議上,大家充分探討,該觀點得到一致認同。
分析研判后,合議庭認為該廣告公司作為本地企業,理應知悉“半城煙火半城仙”與泉州的聯系,以及具有的社會影響力,卻仍申請注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并意圖將公共文化資源據為己有并以此牟利,屬于惡意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守護城市煙火氣
作出判決簡單,但顯然該案根源問題已超過上訴請求。如何審理?必須慎之又慎。
就商標權公有領域保護和超過上訴請求的審理等問題,合議庭咨詢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馮曉青、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蓮峰和泉州師范學院教授徐莉。
他們是泉州中院2023年成立的知識產權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這些專家在知識產權領域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可以為泉州法院在進一步增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了解案件情況后,大家看法一致:應對商標權保護邊界予以精準界定,制止意圖對公共文化資源進行獨占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此外,合議庭也查閱了眾多案例,在對案件證據、當事人陳述、法律適用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后,終于有了結論。
“半城煙火半城仙”作為公共文化資源,是宣傳泉州文化、展示泉州形象的名片,具有非獨占性和非排他性,應屬于群體共有,以方便公眾自由使用和傳播。雖然被上訴人未提出上訴,但本案一審判決可能導致上訴人對公共文化資源的不當壟斷,有損社會公共利益。
“半城煙火半城仙”商標侵權糾紛一案公開庭審現場。
2024年4月,泉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并依法判決,撤銷一審裁判,駁回上訴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判決后,馮某服判息訴并第一時間聯系了泉州中院,表達將商標無償捐贈給泉州文旅部門的意愿。經泉州中院積極溝通,最終促成商標權利人與泉州市文旅局達成商標轉讓意向。2024年11月,馮某簽訂了捐贈協議。
泉州中院舉辦“法沁文馨”泉州文化遺產協同保護系列活動。
“商標就像我們的孩子一樣,雖然挺舍不得,但也如‘女兒’有了好歸宿,心里依然高興。我們以后也一定注意避免這種情況出現。”馮先生說,對于法院終審判決,自己和公司十分尊重。
“相信相關部門能通過‘半城煙火半城仙’這個文化IP為城市賦能,助力文旅經濟發展。”泉州中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張東亞表示,泉州法院也將一如既往地為文化遺產的整體性保護、系統性傳承、創新性發展提供法治支撐。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福建高院
分享、點贊與在看
讓生活更好看,戳戳戳↓↓↓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