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司法社工以其專業的素養和人文關懷,在法治社會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他們不僅致力于協助司法程序的順利進行,更在細微之處展現溫暖與關懷,用愛心和耐心為涉案人員及其家庭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支持,助力他們重新融入社會,開啟新生活。
佛山博睿駐西樵司法所
社工吳碧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中第十一條、第四十條明確規定了社區矯正機構根據需要,組織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會工作等專業知識或者實踐經驗的社會工作者開展社區矯正相關工作;社區矯正機構可以通過公開擇優購買社區矯正社會工作服務或者其他服務,為社區矯正對象在教育圖、心理輔導、職業技能培訓、社會關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幫扶。以上對社會工作者的職責定位沒有明確表述,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釋義》第十一條,提及了“開展社區矯正相關工作”可以釋義為“包括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等工作”。在實際司法實踐中,司法社工需要協助基層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協助工作。
【矯正社會工作實踐案例跟進】
一、基本情況
梁某某,男,漢族,已婚,戶籍地為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因犯盜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矯正期限為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3日。
二、社區矯正對象違規情況
梁某某目前在佛山市某建筑有限公司跟進工地工作,與妻子同住,育有一個1歲半的女兒,女兒基本由妻子照顧。梁某某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未按規定時間在司法e通進行打卡,司法社工于當天上午10時14分向梁某某下發信息化核查短信,并通過手機及微信通話方式聯系無果,一直到當天下午14時04分梁某某才在司法e通進行打卡。依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社區矯正對象分類管理及考核獎規定》第十七條,梁某某上述情況屬于違反社區矯正監督管理規定情節較重的情形,經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合議后,決定依法給予梁某某扣1分處罰。
梁某某前往司法所領取扣分決定書時,在司法所工作人員對其進行教育談話時,行為表現略為輕佻,且動作神態比較囂張,認為僅僅扣分對其并沒有實際限制。考慮其入矯時間不長,司法社工在后續跟進過程中,對梁某某強調日常管理的注意事項和處罰制度,要求其注意行為舉止。然而梁某某在收到第一份扣分處罰后,不但沒有改正,2023年10月31日再一次未按規定時間打卡,違反社區矯正有關監督管理規定和社區矯正機構的要求,有不服從信息化核查管理規定的情形,屢教不改。司法所將相關違規痕跡材料整理向上報備,依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社區矯正對象分類管理及考核獎懲規定》,梁某某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累計扣分達到4分,司法所向區社區矯正機構申請提請給予梁某某作訓誡處罰。經縣級社區矯正機構合議后,依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社區矯正對象分類管理及考核獎懲規定》第十七條第(三)款和第二十一條規定之規定,決定依法給予梁某某扣3分處罰。
梁某某再次收到處罰通知時,表現出對之前輕佻松懈的態度有了一定的反省,表達了對自己違規行為嚴重性的深刻認知,作出了要逐漸調整自己睡眠習慣的決定。司法社工在后期的工作跟進中發現,梁某某態度和時間觀念有了明顯的轉變,對自己的行為也有了較大的自控和調整,后續沒有再出現違反規定的行為。
三、對社區矯正對象依法實施教育矯正情況
(一)制定針對性矯正方案
1.先針對這兩次處罰的原因作出分析,司法社工聯合矯正小組成員加強梁某某的時間觀念,強調日常監管中應知應會內容,幫助其順利渡過接受社矯日常監管的適應期。
2.建議梁某某保持正常的睡眠時間,形成健康的作息規律。
3.在梁某某自愿配合的情況下,司法社工申請專業心理咨詢師開展心理輔導,通過專業的輔導,幫助梁某某重新認識自我,重建自我價值,在心理輔導時,注重和梁某某建立信任關系,促使其打開心扉,讓梁某某安心傾述。
(二)開展集中學習教育和個別談話教育情況
1.先針對這兩次處罰的原因作出分析,司法社工聯合矯正小組成員加強梁某某的時間觀念,強調日常監管中應知應會內容,幫助其順利渡過接受社矯日常監管的適應期。
2.建議梁某某保持正常的睡眠時間,形成健康的作息規律。
3.在梁某某自愿配合的情況下,司法社工申請專業心理咨詢師開展心理輔導,通過專業的輔導,幫助梁某某重新認識自我,重建自我價值,在心理輔導時,注重和梁某某建立信任關系,促使其打開心扉,讓梁某某安心傾述。
(三)實施心理健康輔導等情況
在專業心理咨詢師的心理健康輔導后,梁某某消除了消極悲觀的情緒,開始主動跟司法社工說明真實情況,直面身份的轉變,積極接受社區矯正日常監督。
(四)矯正小組成員協助開展教育情況
司法社工聯合矯正小組成員耐心教育梁某某法律法規和社區矯正管理制度,提高其對社區矯正的認識,法律法規知識儲備豐富后,梁某某不但能及時按要求完成監管事項,平時的精神狀況也好了很多,態度上不再囂張輕佻。
(五)社會力量參與教育情況
司法社工耐心協助梁某某渡過社矯適應期,完成日常監管工作,并對其進行多次集中學習教育和個別談話,讓梁某某能找到傾訴的途徑,重建積極向上的自我價值觀;
2.社區民警、治保主任等基層工作人員積極配合司法所的矯正方案,對梁某某持續關注,提供場所、開展相關活動等幫助。
四、對社區矯正對象依法實施教育矯正取得的效果
在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詢師的耐心引導下,梁某某已正常融入社會,日常生活中也慢慢恢復正常的作息規律,暫時也沒再出現違法違規的情況。目前還有在建筑公司里跟進工地工作,工作人員普及經濟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消防安監的安全知識后,梁某某開始投入工作,并表示希望能平安度過矯正考驗期。
五、案例注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應當根據其個體特征、日常表現等實際情況,充分考慮其工作和生活情況,因人施教。本案例突出了制定矯正方案要有針對性,要重視社矯對象面臨的生理、心理問題,隨時做出調整。在確保社矯工作順利完成的前提下,關注社矯對象的心理動態,避免發生不可逆的重大事故,根據需求應用不同的工作技巧和方法,促使社區矯正對象發生正向轉變,更好、更快融入社會,開啟新的生活。
專欄簡介
“服務故事”專欄,致力于呈現博睿社工各領域的真實案例與深度觀察。這里,我們記錄社工們在日常工作中的點滴付出,展現社工如何以專業與智慧,為服務對象點亮心燈。這里,您將看到社工們總能以細膩的情感與堅定的信念,找到問題解決的鑰匙。這里,我們將一同見證社工們的服務故事,感受他們如何用服務詮釋專業,用專業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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