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 李月亮 靜女夭夭
首發公眾號 | 李月亮
一個北京單身女性去世了。
引發了一場關于婚姻、遺產、人生選擇的大討論。
01
沒有繼承人,房子也留不住
2022年,趙女士因為尿毒癥不幸離世。
她才41歲,沒結婚,也沒孩子。
父母都去世了,也沒有兄弟姐妹。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也都沒了。
就是說,她是真真正正的“單身女性”。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至親。
但是偏偏她又留下了500多萬的遺產。
一套北京昌平的房子,101平,價值400多萬。
還有存款、人壽保險金、喪葬費、撫恤金等,差不多有110多萬。
趙女士生前沒立遺囑。
那這500多萬的遺產到底歸誰?
很快,她的9個親戚站了出來,都覺得自己有份。
這9個親戚,是趙女士父母的兄弟姐妹。
叔叔、姑姑那邊5人。
舅舅和姨那邊4人。
他們對簿公堂,要求繼承遺產。
一位舅舅說,之前他基本上一周給趙女士送一次菜。
算是盡了扶養義務。
一位姨媽也說,親戚們都幫助過她,帶她去看過病。
法院經過調查,發現趙女士生前其實可以自理,能夠獨立完成飲食起居。
到了病得很重的時候,是趙女士的一位叔叔和社區工作人員,送她去的醫院。
所以法院的最終判決是:
趙女士名下的銀行存款、人壽保險金以及喪葬費、撫恤金共計110多萬,由9名親戚共同繼承。
那位送她去醫院的叔叔繼承20%。
其余8個親戚分別繼承10%。
然后趙女士那套400萬的房產,收歸國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區民政局管理。
這件事發到網上,引發熱議。
我也覺得此事很典型,很值得討論。
02
“24K單身人士”的遺產
到底給誰?
首先,一個沒老公、沒孩子、沒父母、沒兄弟姐妹的“24K單身人士”去世后,誰來繼承遺產?
這種事以前很少見。
因為過去的人一般都有兄弟姐妹,自己也會結婚生娃。
而隨著時代變幻,現在像趙女士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多。
所以她的遺產問題,就值得我們細細討論了。
關于遺產繼承人,我國民法典是這么規定的: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個人去世后,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021年,民法典又出了新規,增加了有效繼承人的范圍——
當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外甥、外甥女、侄兒、侄女代位繼承。
簡單說就是:
一個人去世后,遺產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其他人沒有份。
但是如果沒配偶、沒子女、沒父母,一個都沒有。
那就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來繼承。
要是以上這些也全沒有,還可以孫子孫女、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來繼承。
除此以外,其他都不是法定繼承人——
姑姑叔叔、舅舅姨媽、表哥堂妹都不是。
原則上,他們都沒有繼承權。
除非有兩種情況:
第一,逝者有遺囑,那么遺產就要遵照本人的意愿,他說給誰就給誰。
別說姑姑舅舅,就是想給保姆都可以。
第二,有人雖然不是法定繼承人,但對逝者盡了比較多的撫養義務。
那他也可以繼承部分遺產。
像趙女士這種情況,就屬于沒有法定繼承人,也沒有遺囑。
9個親戚日常對她有所照顧,但是照顧不多。
所以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親戚們各自分了一部分遺產,也都不多。
不會把500多萬的遺產全部分給他們。
03
“房子憑什么給了國家?”
趙女士那套400萬的房子,最后的判決是“收歸國有,由北京昌平民政局管理”。
這個結果讓很多網友深表不解——
“我一輩子辛辛苦苦打拼的房子,到最后國家收走?”
從情理上,我們是會有這種疑問。
但從法理上看,這是沒問題的。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規定: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于公益事業。
趙女士的情況,就符合這一條。
其實我個人也贊同這個法條:
如果一個人沒有法定繼承人。
其他親戚平時也沒啥來往,沒有關照。
那讓這些親戚來平白無故繼承一大筆遺產,也確實不符合公平原則。
倒不如收歸國有,用于公益事業,幫助其他困境中的人。
不過這就涉及兩個問題:
第一,這部分資產收歸國有后,是否有強有力的監督,保證真的用于公益事業?
第二,如果逝者留了一筆遺產沒人繼承,國家理應收走。
那如果逝者留了一筆債務呢?
04
她最后的處境
還有很多網友,激烈爭論趙女士未婚未育的選擇。
觀點分為相反的兩方。
一方覺得——
人還是得結婚,否則你死了,辛苦攢下的家業啥也留不住。
但另一方覺得可笑——
人都死了,身后財產怎么分,還跟自己有半毛錢關系嗎?
再說了,這問題一個遺囑就解決了。
僅從遺產問題看,我贊同后者。
確實,人都死了,財產愛怎么分怎么分,不重要了。
不能因為死了沒人繼承財產,就非得結個婚生個娃。
但是。
回看趙女士生前的最后幾年,我還是覺得挺感慨的。
我們可以猜想她當時的處境——
人到中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
每天獨自吃飯,獨自睡覺。
獨自去醫院,獨自面對病痛折磨。
大部分時候,沒什么人來照顧。
直到最后病得不行了,才被叔叔和社區工作人員送到醫院。
最后又獨自在醫院離世。
她活在這個熱鬧的世界。
又似乎遺世獨立,與世隔絕,沒有真正的親密關系。
她會孤獨嗎?
會覺得自己無依無靠、孤立無援嗎?
會傷感自己夜里痛醒都沒有人幫忙開一下燈嗎?
不忍細想。
不勝唏噓。
這時候就會覺得,要是身邊有個伴就好了。
當然,任何人選擇不婚不育,都肯定有她的理由。
也必須是她的自由。
我們理應尊重。
只是人生每一種選擇,后面都跟著不同的命運。
不婚,就意味著未來孤身一人。
年輕時自在,年老后難免孤獨。
不被瑣事困擾,但也缺少家人的支撐。
而結婚,則有兩種可能——
找對了人,幸福安定,實現1+1>2。
找錯了人,爭吵消耗一輩子,還不如不結。
05
婚,還是不婚?
經常有人問我這樣的問題:
明明一個人過也挺好的,為什么非得要結婚?
我的回答是:
人是社會動物,需要伙伴,需要必要的社會支持。
而好的人生伴侶,可以補齊我們人生的部分缺口。
和我們一起扛住生活的艱難。
一起抵擋世界的冷漠。
所以,婚姻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當然,這有一個必要前提——找到大體合適的人。
婚姻是孤獨人生的解藥還是毒藥,取決于你找了一個怎樣的人。
比如趙女士。
如果她30歲時結了婚,而對方是個善良體貼的人。
那么她生病時就會有人陪伴左右,溫暖慰藉。
她就不會走得那么孤獨。
但是,如果她找了個自私暴戾的老公。
那兩個人一定少不了爭吵怨惱,彼此嫌棄。
還不如一個人過日子清凈。
所以人到底是結婚好,還是單身好?
答案應該是:
找個合適的人結婚,是最好。
不將就,不湊合,不為了結婚而結婚。
但是也不放棄,不排斥,始終懷著期待去找那個大體合適的人。
如果單身是人生的基礎款。
那壞婚姻就是低配劣質款。
好婚姻就是高配豪華款。
高配款不是誰都能得到,但值得我們去用心追尋。
畢竟人生漫長而孤獨。
朋友圈再熱鬧,也不如家里有人等你吃晚餐。
周二安好。
感謝你讀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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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月亮。高人氣作家,微信公眾號【李月亮】每日解讀熱點,透析人性,以理性和智慧陪讀者成長。新書《活得清醒》當當網熱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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