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年輕人結婚,我們首先想到的就是房子的問題。為了婚后能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小家,被女方要求買房本來也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情。有錢就全款買,沒錢就貸款買,大不了婚后兩口子再一起慢慢還。
不過,近日就發生了一件非常離奇的事情,男方買房付完首付準備結婚的時候,卻發現女友失蹤了,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據當事人姚先生介紹稱,他的女朋友叫劉佳,今年30歲左右,湖南人,在深圳的一家科技公司工作。兩個人是在2024年3月份通過交友平臺認識的,第一次見面后,姚先生就被劉佳漂亮的外表吸引住了。
然而,劉佳并非是一個“撣瓶”,除了外貌出眾,她還非常的賢惠,每次去外面吃飯,她都會選擇一些性價比較高的餐廳,還貼心的告訴姚先生沒必要在吃飯上花這么多錢,還不如把省下來的錢用來買房子,然后他們好盡快結婚。劉佳給姚先生留下的印象就是一個完美的女友,也讓姚先生迅速與劉佳確定了戀愛的關系。
確認男女關系以后,姚先生和劉佳并不像大多數的情侶那樣選擇同居,原因是劉佳認為就目前來講,雙方還沒有見過家長,而且婚后也還居無定所,這樣就住在一起了,覺得非常的冒昧。而姚先生則被劉佳的純情所打動,認為劉佳所說的一點毛病都沒有。
于是,姚先生把和劉佳交往的事情告訴了父母,并準備帶劉佳回老家。可劉佳卻告訴姚先生,見家長之前,為了給她父母一個交代,就必須先讓姚先生買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這樣回去見父母也會有面子。
因為姚先生從小在農村長大,經濟條件并不算太好,自己也只是在深圳一個普通的打工族,所以想要一下子拿出來買房子的錢,也不算一件容易的事兒。
看出了姚先生面露難色,劉佳主動提出了房子可以買偏僻一點的,這樣總體價格會便宜一些,只需要湊個首付,將來兩個人還款也沒多大的壓力。她甚至還拿出了3萬塊錢,給姚先生湊首付用。
姚先生心想,上哪找這么好的媳婦去啊,于是趕緊動用所有關系,把能夠湊錢的人都聯系了一遍。湊齊首付以后,劉佳強烈推薦了一個叫做“玖璟臺”的樓盤,理由是她的好多親戚朋友都是在這里買的房子,而且這里地理位置比較偏,所以折扣非常的大。
姚先生當時也沒多想,就按劉佳的建議辦理購房手續。填寫房主名字的時候,劉佳執意只填寫姚先生自己的名字,因為這樣她的父母就會認為未來的女婿很有能力,才會放心把女兒嫁給他。
結婚以后再把她的名字補加上也不遲。但就當手續辦理完了之后,劉佳卻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對姚先生的態度不冷不熱,也不提結婚的事情了,更讓他覺得不可思議的是,他的微信居然還被劉佳給拉黑了。這也讓姚先生一時間與劉佳失去了聯系。
出于擔心,姚先生趕緊報了警!可讓他大跌眼鏡的是,尋找劉佳的人并非只有姚先生一個人,粗算下來,一共有36人都和姚先生有相同的經歷,這才讓他恍然大悟,應該是被劉佳騙了!
事后,經過警方調查發現,劉佳并非像她所說的那樣在科技公司工作,而是姚先生等人所買樓盤的一名銷售顧問。她利用結婚為由,迫使與其交往的男友在本小區買房,然后在辦理完手續之后突然將對方拉黑。
不過有網友會問,那她給姚先生的3萬塊錢首付不就打了水漂了嗎?其實不然,即便是深圳郊區的一套房價值也在百萬之上,銷售傭金遠遠大于3萬塊錢,所以那首付的3萬只是個誘餌,可以看出劉佳還是非常的聰明的。
據姚先生稱,他買的這個房子離自己的工作單位非常的遠,所以只能選擇在公司附近租房子住,每個月4100元的房貸再加上房租,已經完全壓的他喘不過來氣了。而在心理上,他也完全不敢再交女朋友了。
那么問題來了,劉佳的行為究竟算不算違法呢?
有網友認為,劉佳首先沒有在房本上寫自己的名字,而且還給了姚先生3萬塊錢首付,雖然目的是讓姚先生等人購房,但她并沒有占有房子,所以算不上違法,姚先生只能自認倒霉!
也有網友表示,劉佳雖然沒有占有房子,但她明顯有誘導了姚先生買房子,屬于騙婚的一種,所以應該是違法的!
結語:無論劉佳違法與否,姚先生都要面對房子不能退的事實。這件事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就是劉佳打著戀愛的幌子去鉆法律的空子,自己賺的盆滿缽滿,卻讓很多像姚先生這樣的年輕人被騙了房貸,只能說這樣的行為真的是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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