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藤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藤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明富敏涉嫌犯受賄罪一案。該院院長吳漢北擔任審判長。
公訴機關指控,2020 年至 2021年期間,被告人明富敏利用擔任藤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何某深、韋某禧等9人(均另案處理)在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和產業路項目招投標、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非法收受何某深等 9人給予的現金人民幣共計71. 3萬元(其中15萬元為未遂)。
庭審中,合議庭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聽取了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案件將擇期宣判。
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等21家單位40余名干部及家屬現場旁聽了庭審,“零距離”接受廉政教育。
來源:藤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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