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東方市三家鎮樂安村村民符克清實名舉報村委會主任符某輝及其團伙涉嫌破壞生產經營、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案件引發輿論關注。據舉報材料顯示,該案涉及土地糾紛、財產損毀及司法程序爭議,目前相關犯罪人員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處于審查起訴階段。
●舉報稱20余年糾紛未解
符克清在舉報材料中稱,自1999年起,時任村委會主任的符某輝多次毀壞其種植的桉樹林、芒果樹,并強占土地。2004年,符某輝被指帶領數十人砍伐芒果樹、焚燒其房屋并打傷工人。符克清表示,其多次報案,但案件處理過程存在波折,包括2004年立案后曾被上級部門叫停,后經持續信訪于2005年重新立案。
●涉惡團伙案司法程序引爭議
根據東方市公安局通報,2023年12月,警方在省公安廳指導下偵破以符某輝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抓獲吉某波、盧某發等多名人員,指控其涉嫌破壞生產經營、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但舉報材料稱,部分人員被刑拘后短時間內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或取保候審,引發質疑。
東方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符某輝團伙“不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并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對部分人員不予批捕。2024年3月,符某輝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批捕并移送起訴;6月,吉某波等三人犯罪事實亦被移送審查起訴。
●案件仍在司法流程中
公開信息顯示,此案涉及多起陳年積案,部分事實跨度超過20年。目前,符某輝等人案件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吉某強、符某和等4人仍處于取保候審狀態。根據我國刑事訴訟程序,檢察機關將依法對證據進行全面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符克清在舉報材料中提出對司法機關履職情況的質疑,并主張賠償經濟損失。法律界人士指出,對于歷史遺留案件及涉惡性質認定,需嚴格依據證據標準和法律規定審慎處理。截至發稿,東方市紀委監委、公安局及檢察院未就舉報內容作出進一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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