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件,李志廣、寧瑜律師成功辯護批捕后取保候審
日前某企業高管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刑事拘留并批準逮捕。本案該高管存在對多名業務鏈關聯人員多次行賄嫌疑,案情相對復雜。李志廣律師、寧瑜律師介入后通過縝密調查與高效溝通,最終推動案件事實認定為單位行賄、僅存在對單人單次行賄。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當事人得以回家團圓。
一、案件事實復雜,當事人涉嫌實施多起行賄
2024年8月,本案當事人因涉嫌向某大型公司采購部門對接人員行賄被刑事拘留,已查明金額數額較大。該案件涉及公司主體多、時間跨度長、人員關系復雜,涉嫌多人多起行賄行為,定罪事實一直未能查清,最終被批準逮捕。
接受家屬委托后,李志廣律師、寧瑜律師第一時間會見當事人了解案件情況,制定辯護策略。
二、確定定罪脈絡,鎖定單位行賄事實
李志廣律師、寧瑜律師通過多次會見當事人、與辦案單位溝通,了解當事人被批準逮捕的核心原因,準確把握案件未來節點走向,緩解當事人及其家屬的焦躁情緒。
同時,兩律師聚焦案件中有書證證明的單次行賄證據,一致認為,該筆事實應認定為單位行賄。在此基礎上,積極與辦案單位溝通,建議對當事人從輕處罰。
三、梳理抽絲剝繭,排除多余嫌疑
針對當事人涉嫌的對多人多起行賄事實,律師逐一核實在案書證記錄,確認當事人掌管的資金流向,比對相關涉案人員的證人證言,成功構建當事人與其余受賄案件無關的辯方證據體系。
至此,本案達到符合《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五百七十九條規定的可變更刑事強制措施條件,經反復與主辦檢察官溝通,檢察機關最終決定對當事人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當事人成功與家人團聚。
四、持續跟進案件,擴大辯護成果
檢察機關在對行受賄行為整體從嚴把握的大環境上,認可律師辯護主張,確認本案屬于單位行賄案件,確認當事人存在坦白、認罪認罰、全額退贓退賠等從輕處罰情節,決定對當事人處以最優刑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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