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榆林中院召開保險類糾紛預防化解座談會,邀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榆林監管分局和多家保險公司代表參會。會議聚焦保險類糾紛預防化解中的難點、堵點問題,旨在通過司法與行業協同聯動,推動全市保險類糾紛的源頭預防、妥善化解和裁判統一,促進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會議由榆林中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郝宏圖主持,黨組成員、副院長楊文清,全市兩級法院審理保險類案件的庭室負責人及分管院領導20余人參加了會議。
榆林中黨組成員、副院長楊文清通報了全市法院近三年保險類糾紛的審結情況、基本特征和糾紛化解的堵點問題,詳實的數據與客觀的分析為后續討論奠定基礎。
隨后座談交流環節有序展開,保險公司代表積極發聲,圍繞免責條款認定、理賠流程優化、車輛損失鑒定虛高與低價維修、電子投保證據采信規則等類型性問題深入探討。各基層法院則結合審判實踐,針對保險案件審理中法律適用分歧、證據認定難點等突出問題分享經驗,并對保險公司在銷售環節履行提示說明義務的方式提出建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榆林監管分局消保科科長賈靜文強調,保險監管部門要與人民法院加強聯絡,強化信息互通,強化源頭調解,建立維修公司、鑒定機構的“灰名單”制度,推動保險類糾紛的源頭化解,明確監管部門強化行業規范、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決心,為保險行業健康發展筑牢監管防線。
榆林中院黨組書記、副院長郝宏圖強調,全市兩級法院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保險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災減損、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要認真梳理在此類案件審理中的突出問題,庭室之間、上下級法院之間、與金融監管分局、保險公司之間,加強類型化問題的溝通聯絡,統一裁判尺度,促推源頭化解。
會議達成以下共識,保險類糾紛的有效化解,離不開保險公司及其監管部門、處理保險事故職能部門、鑒定機構及其監管部門,以及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強化綜合治理,才能共同促進保險行業健康、有序、良性發展。人民法院與金融監管分局、保險公司要進一步完善聯絡協作機制,對保險類糾紛案件的審理情況、法律適用、行業發展動態等問題進行廣泛的交流探討;完善先行調解機制,優化案件分流,提高糾紛解決效率,切實維護被保險人權益。
供稿:研究室
照片:高雅蓉
編輯:李華菊
審核:張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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