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一級法官王佳佳,因堅持依法公正辦案,拒絕支持偽造證據當事人的非法訴求,于2024年8月遭蓄謀報復殺害,年僅37歲。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王佳佳同志“全國模范法官”稱號。
早春的漯河,杏花微雨。郾城區法院墻邊的香樟樹郁郁蔥蔥。二樓這間辦公室一如往常,王佳佳辦公桌旁的這本日歷卻永遠停留在了2024年8月7日。這天傍晚,在小區的地下車庫,王佳佳被犯罪分子報復行兇,不幸遇害。
珍惜法官的職業榮譽,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是王佳佳恪守原則的底線。
2013年,剛剛參加工作不久的王佳佳就被派往距離城區最遠、條件最艱苦的新店法庭工作。她從未抱怨,吃住在基層,“零距離”耐心傾聽當事人的心聲,盡最大努力讓他們感受到法律的溫情和善意。
在基層審判一線扎根十三載,王佳佳始終堅守法治信仰,用公正無私的行動踐行初心使命,用生命點亮了公正為民司法的職業榮光。
來源:央視新聞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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