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美被害案,昨天庭審真是一個外人看了都氣得不行,眾所周知,害死羅大美的一共三個人。
楊恒為了拿到那么一點好處費,把羅大美騙出來交到了余今生手上,余金生和沙玉嬌合伙控制、捆綁羅大美,逼他交出幾百萬,這些錢基本上都轉到了沙玉嬌手里,最后他們還殘忍殺害了羅大美并藏尸。
之前這幾個人供述得他們都交代得很清楚的了,結果庭審上,他們居然為了逃避法律的嚴懲,三人集體翻供。
楊恒說自己全程就只拿了500塊,啥都不知情,他根本不知道他們會謀財害命。余金生是什么樣的人,楊恒不是不懂,四十多歲的余金生是個刑滿釋放人員,之前因為搶劫兩次判刑,第一次搶劫被判了13年,第二次又因為搶劫被判了4年,被判的刑期加起來都有有17年。
余金生并不認識羅大美,他找羅大美干嘛?如果是普通的約會,為何楊恒拿了好處費就走了,不是應該全程陪同嗎?楊恒為何把羅大美帶去給余金生,他就走了?
余金生更離譜,說他原本只是因為羅大美在背后說他壞話,想要將他帶到南召縣嚇嚇他而已,兩百多萬是羅大美自愿贈予他的,他還拒絕了好幾次,羅大美還堅持要給,他才勉強接受的。
余金生沒讀過什么書,他在庭審上能說出“自愿贈與”的話,肯定是有人教他這樣說的。羅大美又不是傻子,他怎么可能把自己身上的首飾,還有存款,甚至平臺提現和花唄都掏空了自愿贈與給余今生這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
余金生的同居女友沙玉嬌說自己根本就不是余金生的女朋友,說她是無辜的,因為她全程都是被逼迫的,她跟余金生同居也是被迫的,她之所以做這樣的事情,都是被余金生逼迫的,她也是受害者,殺害羅大美后,她還被迫跟著余今生從河南逃到了云南。
沙玉嬌今年才23歲。三個兇手中,她是最年輕的,余金生坐過兩次牢,吃過十多年的牢飯,臉皮要多厚有多厚。23歲的沙玉嬌,在法庭上,應該也是覺得丟臉吧,剛開始的時候,她還戴著口罩示人。后來還是羅大美的媽媽請求法官讓她摘下口罩,才知道長得怎樣的。
當眾人看到她的面目的時候,都被嚇到了,她的樣貌說她是“第二個勞榮枝”都不為過。提到勞榮枝,大家都知道她犯下的滔天罪行,那可是惡名昭著,外表都是溫柔的樣子,可是內心卻無比惡毒。
羅大美遇害那一年,她才21歲,雖然只有21歲,可是她早已在社會上摸爬滾打了好多年,靠著出賣自己的身體來養活自己,可以說她是一個為了錢什么都可以出賣的人。
21歲的女孩子,就算沒讀過什么書,老老實實打一份工,然后找個好人家結婚,也是可以過上安穩的人生的??墒悄贻p的她卻看上了比他大20多歲的刑滿釋放人員余金生。這個男人年紀大得可以當她的爸爸,選什么樣的男朋友不好,非要找這樣一個跟他如此不般配的人,還要跟他同居。
只能說沙玉嬌和余金生兩個人在某些方面是有共同點的,他們都是好吃懶做,都是不想靠辛苦掙錢的人,她跟余金生在一起的時候,就算出賣自己的身體來維持兩人的開支,她都心甘情愿。從這一點來看,她跟勞榮枝是相似的,都是找兇狠的人當自己的另一半,騙到手的不正當的錢都是一起享受的,最后又狡辯說,自己是被逼的。
主犯余金生是一個特別冷血無情也沒有責任感的人,他的家境十分貧寒,父母都老了沒有什么勞動能力,他母親癱瘓在床。余金生還有一個弟弟在外打工,余金生初中肄業后就沒好好打過工,總想著怎么樣才能掙快錢,后來因為搶劫被判13年,出獄沒多久,又再一次因為搶劫被判了4年。
對于這樣的兒子,父母也無可奈何,畢竟是成年人,該說的相信父母也說了,他肯定不會聽父母的,要是他是一個會聽父母的話的人,他就不會再次走上搶劫這條路被第二次判刑。自己的家境如此貧寒,他第二次出獄后不是想著如何照顧偏袒的母親,或者去找一份踏踏實實的工作,他還是一樣想掙所謂的“快錢”,哪怕他知道那是犯法的事情,他還是做了。
因為他,年邁的父母估計在村子里也不好受,村里人都知道他干的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情,估計都不愿意跟他們有什么來往。余金生父母都是老實的農民,他們肯定也是痛恨兒子做出這樣的事情吧,庭審的時候,他們都沒有來,因為這樣的兒子,他們不想管,也管不了,就當作這輩子沒生過這個兒子了。
沙玉嬌從頭到尾都是參與了羅大美被害案的,她說她自己是無辜的,是被余金生逼迫的這樣的話根本就站不住腳。
給楊恒的好處費500元是沙玉嬌轉的,羅大美被害后,她還協助余金生把羅大美的尸體放到了車子后尾箱上,羅大美被威脅轉賬200多萬元也是轉到了沙玉嬌的賬戶上。后來他們兩人一起逃到了河南,住的是大酒店,兩個人一起揮霍的這些錢。
沙玉嬌全程是參與的,羅大美的錢也是一起花的,在這過程中,余金生并沒有限制她的自由,如果她是被逼迫的,她有很多個機會可以逃跑或者報警,但是她都沒有。
直到羅大美的尸體被發現,她都沒有自首。所以說她委屈說她是被逼迫的話,誰也不會相信。
羅大美從小就是窮苦人家的孩子,他能成為網紅,也是付出了很多年的努力才成功的,成功后,他總是幫助周圍的人。就連沒見過面的粉絲遇上困難發私信給他都會提供幫助。羅大美太可憐了,羅大美這么好的一個人,一直幫助別人,沒想到被自己的朋友給出賣了。
庭審上,他們三個兇手態度惡劣,他們居然集體翻供甚至還相互道歉,說明有高人指點,他們以為集體翻供了,就能躲避法律的制裁。可見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根本沒有把受害者家屬放在眼里,像這樣的犯罪分子,更應該應該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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