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良心變黑了,普通老百姓就要遭殃了。
1998年,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村民楊世山全家搬遷到滁州市南譙區烏衣鎮落戶定居,并辦理合法手續自建了221.9平方米的住房一棟;2003年,楊世山再次在同村范莊隊購買了村民凡波宅基地修建了第二套住房。
這兩套住房的修建,為楊世山未來多災多難的人生,埋下了伏筆。
2008年,楊世山家的第一套房子被拆遷時,因戶口被烏衣鎮四橋村菜莊隊擅自空掛并將其農村戶口變更成為城市戶口,導致補償資格被剝奪。
災難,到此并沒有結束。
2010年,楊世山的第二套自建房屋又被列入拆遷對象,但補償款不僅低于其他同期拆遷戶,而且不給安排安置房。
烏衣鎮為了逼迫楊世山簽字,將楊世山的工作無故停職,不讓其在烏衣鎮白廟村擔任醫務人員。
2019年,楊世山200多平米的第二套自建房屋遭到了非法強拆,在如狼似虎的一干拆遷人員的暴力行動下,房屋內的一干財物被埋到廢墟中,被損失得一干二凈。
2020年,經法院判定,烏衣鎮的這次強拆,屬于行政違法行為。
烏衣鎮的強拆違法行為被確認后,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楊世山委托北京農權律師事務所為其提供法律服務,在繳納了相關律師費辦理了相關手續后,農權律師事務委派律師正式介入該起拆遷賠償案的相關法律事宜。
隨后,一系列奇葩的事兒發生了。
農權律師事務委派的律師王某某見到楊世山了解情況后,聲稱楊世山的戶口有問題,導致房屋證據有瑕疵,影響維權,還忽悠舉報人簽訂了空白合同,甚至帶著楊世山和政府進行和解。
不僅如此,王律師還在鎮政府的安排下,住進了碧桂歐洲城總統套房。
事出反常必有妖,王律師的種種行為,不得不讓楊世山懷疑,王律師已經被鎮政府收買了。
在楊世山的強烈要求下,律所更換了一名姓李的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
但李律師的種種表現,同樣充滿了詭異。
當楊世山要求李律師對強拆方提起行政訴訟時,李律師表現出異常的不情愿,甚至頻繁催無家可歸的楊世山,從居住在廢墟旁的集裝箱房中搬走。
李律師還警告楊世山,“戶口有問題,訴訟有風險”。
在行政訴訟開庭時,李律師本來事先說有新證據要提交的,結果開庭時,李律師并沒有提交新證據。
好在在鐵的證據面前,在無可辯駁的事實面前,最后經法院判決,烏衣鎮等強拆方行政行為違法,坐實了其違法強拆的違法行為。
2021年,楊世山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并根據周邊同地段的房價情況,向烏衣鎮政府、南譙區城管局、南譙區征收管理處等三被告提出了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賠償原告房屋價值損失、屋內物品損失、地上附屬物損失、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臨時安置費、律師費等共計400萬元。
在案件訴訟過程中,農權律師事務委派律師孫某的表現,再次顛覆了楊世山對律師職業道德的認知。
本應該在庭審中提交征收補償及規劃等政府信息公開證據,孫律師故意不提交,有效規避了政府在征拆中的集體土地2013年被征為國有土地這個核心事實,致使楊世山被強拆房屋已在城市規劃區而沒按周邊商品房價格評估。
若按周邊商品房價格評估,楊世山被強拆房屋的價值應為333萬元。
同時,滁州市南譙區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明顯表現出對被告的偏袒。
對于原告方提交的證據材料一律不予采納,錯誤認定房屋是拆遷集體土地引發的糾紛,不認可國有土地房屋的價值。
并且只根據行政機關的證據認定房屋面積和相關非法拆除房屋的損失,導致楊世山的權益嚴重受損。
2021年10月15日,經南譙區人民法院判決,三被告應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合計32.43萬元。而其中房屋價值賠償,僅為區區19萬元。
19萬元,在周邊商品房屋均價超1.6萬的情況下,僅夠買一套房屋的一個衛生間啊。
楊世山認為,本案中,雖然案涉房屋為集體土地宅基地上的房屋,但從案涉土地的征地批文來看,安徽省政府曾經作出了皖政地【2013】113號《征地批復》、皖政地【2014】176號《征地批復》、皖政地【2016】1373號《征地批復》,由此可見,案涉地塊的征收從2013年開始,該處土地就已經變性為國有土地,而當時并未對申請人等被征地人進行補償。2019年,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出土公告字【2019】11號《公告》,對該處土地予以掛牌出讓,進行商業開發。2019年12月10日,三被申請人聯合違法強制拆除了申請人的房屋。因此,涉案房屋征收時坐落在已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且所在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上述答復和司法解釋的適用條件。鑒于此,對申請人房屋應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予以行政賠償。
但楊世山經咨詢法律人士得出的上述認定,并未得到法院的認可,致使他在二審三審中,均以敗訴而告終。
房屋遭強拆,律師被收買,判賠不合理,至今尚在四處奔波維權的楊世山,還會迎來新的轉折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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