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時裝秀,
永遠都在街頭。
這個老頭,沉迷黑絲,無法自拔。
他在街頭穿梭,只要看到黑絲長腿,就緊追不舍,瘋狂抓拍。
他欣賞著自己的每一張偷拍杰作,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47年時間里,他騎壞了29輛自行車,偷拍了50000個姑娘。
然而,這個近乎“變態”的老頭,卻贏得了全世界女人的尊重和寵愛。
明星超模搶破頭,也想被他拍。
“時尚女魔頭”安娜·溫圖爾說:“要是某天Bill不拍我,那就糟糕了。”
白發超模卡門·戴爾贊譽他:“Bill總能發現你最自在的時刻。”
天后蕾哈娜忍不住向他表白:“我愛你Bill,你就是傳奇!”
一向低調的“中國影后”張曼玉,也曾與他合過影。
他就是“街拍之神”——比爾·坎寧翰(Bill Cunningham)。
▲ 比爾·坎寧翰
01
他是誰?
他一身藍色工裝,騎著一輛自行車,在紐約街頭穿梭50載,拍下了整部紐約時尚浮世繪。
在時尚界,Bill絕對是個最特別的存在。
一方面,他是公認的街拍大師;另一方面,他卻一生都保持了,與時尚界格格不入的生活方式。
他一直對出身避而不談,在日記里,他只詳細記錄下了兩件事:
4歲,他被母親掛在墻上打了一下午,只因為他擺弄了姐姐的紗裙。
12歲,他用羽毛和鮮花給媽媽做了一頂帽子,媽媽看都不看就扔掉。
他生來就對女性之美感興趣,卻得不到家人的理解。
1929年,Bill出生于美國波士頓,十幾歲時便對服裝有濃厚興趣,常常收集各種材料來制作帽子。
當他從哈佛大學退學后,選擇開設了一間女帽店。
1951年朝鮮戰爭,Bill應征入伍,隨后也就關閉了女帽店。
Bill不喜歡戰爭,他用鮮花裝飾鋼盔,像硝煙里的詩人。
戰爭結束后,他開了一間工作室,重操舊業。
聲名鵲起,夢露、赫本,連總統肯尼迪的夫人都登門拜訪。
只不過,他并不領情:“我不喜歡她們,太有錢,就沒了自己的風格。”
1958年,他寧愿看著工作室倒閉,也不肯為名媛權貴做帽子。
為了糊口,他給《女裝日報》撰過稿。
后來因為崇尚名流階層的價值觀不合,Bill最終選擇為《紐約時報》拍攝。
沒人教導,不懂技巧,Bill依舊拿著相機,穿梭在大街小巷。
正是他在《紐約時報》的“在街上”專欄,讓他成了一個舉足輕重的“時尚歷史學家”。
在Bill之前,vogue等時尚雜志就已經有時尚攝影師,但他們都只拍名流和明星。
但在Bill心中,時尚無分貴賤,無論是上流人士還是普通人,只要他們的穿得有創意、有個性,都有機會被Bill的攝像頭捕捉下來。
在他眼中只有美麗的時裝和充滿個性色彩的風格,而鏡頭中人物的身份地位,他完全不予考慮。
他拍社交名媛,也拍同性戀游行;
拍Dior秀場的模特,也拍中央公園里的嬉皮士。
他如同一部活的時裝百科全書,對時裝如數家珍,但風格對他而言,與名流、金錢和品牌標簽都無關,只與衣服搭配方式本身有關。
如果穿得不夠出彩,哪怕是法國影后凱瑟琳·德納芙,都別想進入他的鏡頭。
在整個時尚圈,這個老頭,也是出了名的“脾氣古怪”。
02
他有多怪?
他深信,最好的時裝秀,永遠都在街頭。
他愛拍女人穿著黑絲的美腿。
但在他的鏡頭下,人們看不到一點色情,而是青春盎然的性感瞬間。
“他有一雙如鷹一般的雙眼,善于捕捉女人風情萬種的一面。”
而且,Bill的手就像開過光一樣。
“黑珍珠”Naomi Campbell、超模Linda Evangelista、設計師安娜蘇......在他拍完沒多久后,就名震時尚圈。
“當你不被他人的目光左右,不因鏡頭的閃光而偽裝,那才是最自然最美的你。”
手拿提琴包的中國女人,兼具文藝和時尚感;
穿著毛衣開衫、戴著大串珠寶項鏈,隨著音樂起舞貴婦人;
戴著插滿各種羽毛的夸張禮帽,手提小巧的包裹的優雅婦人;
當別的攝影師都把鏡頭對準紅毯上的巨星大腕時,Bill卻瞄準了路邊裹著垃圾袋躲雨的女孩:
“你看啊,她就像一朵黑色玫瑰,怒放在暴雨里。”
憑借多年的積攢,Bill贏得了時尚界的至高敬意。
他被法國授予藝術及文學騎士勛章,他是巴黎高定秀場的前排常客,Vogue主編時尚女魔頭Anna Wintour更是說,“我們都為Bill著盛裝。”
他拍下了100000張照片,通過《在街上》雜志專欄,完整地向人們展示了紐約50年來的風貌變遷。
當各大資本奉上合同時,他根本不買賬:
“我才不要被資本家控制。”
當貴婦名媛站他面前時,他可以霸氣地擺擺手:
“走開,你擋到我了。”
03
孤獨是他的常態
時尚圈的巨大聲望,并未給他帶來財富。
他一直到生命的最后,都一直住在幾平米的小公寓里。
沒有廚房,甚至沒有桌椅,走廊盡頭的洗手間是合用的,屋里只有許多金屬檔案柜,用來儲存他拍的大量照片。
對此,Bill說:“要帶廁所和廚房的公寓有什么用?多了需要打掃的房間而已。”
每次去巴黎看秀,別人有專車接送,住五星級酒店,Bill卻住郊外小旅館,搭地鐵去秀場。
每天,他都在街邊同一家店,吃僅需3美元的三明治,然后投入到一天的拍攝工作中去。
這一件清潔工同款的藍色工裝,只需20美元,穿它,只是因為“口袋多,清洗方便,顏色也好看。”
別人看他是時尚界的“苦行僧”,他卻說“世界上,錢是最廉價的東西,自由和才華才是無價的。”
當《細節》找他開專欄并給他支票時,他卻當著編輯的面撕了支票。
他說:“拿人手短,我不收你們的錢,也就不用按你們的要求做。”
Bill幾十年如一日,專注于一件事,就是記錄和追尋美的蹤跡,一生都撲在了他瘋狂喜歡的工作上。
紐約第五大道和第五十七街的角落,是Bill最愛埋伏的攝影地點:
“這兒才叫時尚,無論是中東人、歐洲人、還是日本人,在第五大道,你能看到整個世界!”
2010年,經過導演8年的勸說,Bill終于同意拍攝關于自己的紀錄片,也正是這部《我們都為比爾著盛裝》讓他的傳奇故事為更多人所熟知。
在片中,Bill掛著孩子般的笑容,騎車游走在紐約各處,快樂地捕捉著美麗的衣裳。
但在紀錄片的結尾,他卻一時哽咽,良久才說:
“我沒有戀愛過,因為沒有時間。”
或許,有一種人,來去只為了旁觀這個世界,其中所背負的孤寂,卻很少有人能有勇氣面對。
他換了29輛自行車,游走于紐約,他給雜志社照片,卻拒絕接受支票。
“世界不平等,但我的鏡頭一視同仁”。
從業47年,他拍下了價值約1000w的底片卻一張不賣。
在自傳里,比爾這樣寫道:
“有人說我偉大,其實我常常心懷愧疚,我不過是街角的一個流浪漢,卻獲得了這么多人的認可與尊重。”
他把一生獻給了美,可歲月無情。
2016年,87歲的比爾在拍攝時中風入院,一周之后與世長辭。
這天晚上,帝國大廈為他披上了最愛的深藍外衣。
此后,第五大道57街的轉角改名為“比爾之角”:
“今后這里將永遠留下他的故事。”
這個偷影子的人,把人們最好的時光,都留在了歲月中。
他不會被遺忘,因為他給予世界的是時代的回憶,永恒的烙印。
來源:藝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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