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日報報道稱,國家安全機關發現,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和一些背景復雜的非政府組織,對我國重要科技企業人員開展拉攏滲透,企圖套取核心科技信息,威脅我國家安全。2016年,我國內某重要科技企業海外市場負責人王某某赴境外出差期間,某境外機構通過電話向他咨詢了該科技企業的有關情況,并支付報酬1000元人民幣。初嘗“有償咨詢”的甜頭后,王某某便將此作為工作之余賺取“外快”的特殊渠道。此后多年,他的“兼職”收入隨著他透露內容的敏感性和稀缺性而水漲船高。
警惕科技“副業”背后的泄密隱患(資料圖)
王某某在參與境外機構“技術咨詢”項目時,無意間泄露核心技術數據,導致國家利益受損。這一案例雖是個案,但反映出部分人員對核心技術數據保護的意識淡薄。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共享經濟的興起,各類兼職、副業信息充斥網絡。然而,在做“副業”時要警惕有境外機構利用“行業專家”的學術身份或職業便利,以經濟利益為誘餌,逐步竊取敏感信息。從國家層面來看,大量科技企業的核心技術數據和商業秘密被泄露,將嚴重影響科技領域的安全發展,削弱競爭優勢,威脅國家安全。
去年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期間,國家安全機關公開了一起境外某公司非法搜集竊取我稀土領域國家秘密案。該公司中方雇員葉某某在外籍員工指揮下,利誘收買國內某稀土公司副總經理成某,為境外刺探并非法提供涉及7項機密級國家秘密。2023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以為境外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葉某某有期徒刑11年,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受賄罪判處成某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國計民生。近年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持續加大對我國糧食領域滲透力度,竊取我國核心科研情報,對我國水稻種業核心競爭力與糧食安全造成顯著危害。針對這一突出情況,國家安全機關主動出擊,2022至2023年集中破獲系列間諜竊密案件,依法調查審查涉案人員近百名、查處重點涉案企業11家。其中,國家安全機關就破獲一起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竊取我國稻種及制種技術案件。
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竊取我國稻種及制種技術(資料圖)
國家安全機關查明:朱某某,原為國內某農業科技公司總經理。為了撈取個人經濟利益,朱某某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建立所謂“合作”關系,并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要求“來者不拒”,以“合作制種”名義,先后向對方違規出售5種親本稻種,獲得了超出正常售價的回報。本案中,朱某某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種子為情報,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對朱某某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2024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判處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成蕾作為央視“金牌主持”,看似風光的她在播報經濟資訊時暗藏禍心。2020年5月,成蕾受某境外機構人員攀拉,違反與聘用單位簽署的保密條款,非法將工作中掌握的國家秘密內容通過手機提供給該境外機構。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經立案偵查,于2020年8月對成蕾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成蕾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成蕾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附加驅逐出境。成蕾未提起上訴。
境外勢力盜取我國氣象數據(資料圖)
回顧蘇聯解體這一沉重事件。1991年12月25日戈爾巴喬夫簽署文件蘇聯解體。許多人認為是經濟衰敗導致,實質是意識形態領域崩塌。美國在蘇聯安插大量間諜,他們竊取情報又策反人員。近年來我國不斷完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施行,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布,2017年設立國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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