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 日,是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九個生日。這部跨越 20 年立法長跑的法律,這9年里都發生了哪些變化?中國家暴治理交出了怎樣的答卷?我們未來又將如?我們談談。
回顧歷史,反家暴立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北京世婦會上。當時,代表們首次直指家庭暴力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對人權的踐踏。經過多年爭論后,2011年橫空爆出的李陽家暴案可算給反家暴立法撕開了口子,2013年剛改《民訴法》,北京法院就給他家暴案發了首張“保護令”,撕掉了“家事私事”的遮羞布。中外媒體直呼“中國反家暴里程碑”,這案子也硬生生給后續立法打了個樣。終于在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中國也成為全球第125個擁有專門反家暴法的國家。
當然,中國在解決家暴問題的九年里,我們確實取得了一些顯著成績。例如,女性遭配偶暴力的比例從2010年的13.8%下降到2021年的8.6%;全國簽發的保護令也從2016年的數百份,增長到2023年的5695份,增長幅度達到8倍。暴力發生率逐年下降,司法保護逐步深入,這些都顯示出我們在家暴治理上的進展。但必須承認,這些進步并不意味著問題已經解決,家暴問題依然存在不少“死角”。
首先,強制報告制度有名無實。國務院報告直言:"發現難、報告難"仍是瓶頸。弱勢群體的家暴難以被及時發現,尤其是兒童和殘疾婦女等群體,家暴的隱蔽性更強。
雖然如此,司法部門也在積極應對。在2023年的典型案例中,法院首次判決“搶奪藏匿子女”構成家暴,直接變更撫養權,顯示出法律已經開始關注到家庭暴力的隱蔽面。
其次,保護令"雷聲大雨點小。2023年簽發了5千多份的保護令,但與數百萬婚姻案件相比,依然顯得微不足道。很多受害者因“證據不足”或擔心報復,往往選擇放棄申請,導致保護令的作用大打折扣。
此外, 看不見的"戰場"仍在蔓延,家暴不僅是打打罵罵,經濟封鎖、精神虐待等“軟暴力”同樣嚴重。很多受害者因“沒有明顯傷痕”沒有及時得到應有的保護。如今,家暴的宣傳仍停留在“禁止毆打”層面,許多隱性暴力問題沒有被有效解決。
那么,我們到底該如何破局?
第一,建立全國統一家暴數據庫。通過整合公安、民政、婦聯等各方數據,建立一個信息共享平臺,提高案件的追蹤和處理效率。
第二,推行“保護令+社會服務”模式。以成都為例,結合心理干預和法律援助,執行保護令后,受害者的再犯率大大降低。
第三,嚴懲“冷暴力”。比如,廣東省的實施辦法已經明確了“經濟控制”“社交隔離”等12種隱性暴力行為,確保法律能夠覆蓋到每個家庭角落。
九年的家暴治理,實質上是法律逐步走進千家萬戶的過程。正如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所說:“消除家暴不是一個國家的勝利,而是全人類的共同使命?!敝挥忻總€家庭都能在法律的陽光下自由呼吸,才能真正實現“家和萬事興”的理想。正如立法者當初所說:“我們無法保證婚姻幸福,但至少要讓極端暴力無處容身。”這,才是反家暴法的真正意義。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專業且有溫度的律師,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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