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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高院發布“2024年度全省法院優秀司法建議”。其中,泉州中院報送的《關于促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系列司法建議》入選“2024年度全省法院優秀司法建議”!這一榮譽彰顯了泉州法院在規制商標惡意注冊、護航文旅經濟發展方面的主動作為和延伸服務。
下面讓我們看看這份司法建議的
主要內容吧!
建議背景
泉州中院在審理“半城煙火半城仙”侵害商標權糾紛上訴案中,發現某公司將泉州市公共文化資源申請為注冊商標,意圖借助泉州申遺及文旅熱度將公共文化資源據為己有并為牟利而提起訴訟。經審理后泉州中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某公司的訴訟請求,捍衛泉州歷史文化名片。
同時,經調研發現泉州市多個世遺點名稱以及“簪花圍”“南少林”“東西塔”和部分老字號等涉世遺資源被一些市場主體大量模仿、搶注、囤積。為加強公共文化資源的規范、管理和利用,預防和減少商標惡意注冊行為,鼓勵對文化遺產、文化資源的創新運用,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支持文化傳承發展的良好氛圍,泉州中院就促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規制商標惡意注冊等向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分別發出司法建議。
建議內容
建議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理清職責、重視問題、相互協作采取措施共同推進涉世界遺產等公共文化資源的商標惡意搶注問題治理,為世界遺產整體性保護、系統性傳承、創新性發展保駕護航。
建議相關地方文化旅游部門:一是亮劍商標惡意注冊行為。二是編纂公共文化資源名錄。三是鼓勵文化遺產活化利用。四是構建世遺保護網絡公共監督平臺。
建議相關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一是全面摸排線索。二是規范代理行為。三是提升行業管理。四是強化監管機制。五是密切協作配合。六是注重宣傳指導。
典型意義
該系列司法建議立足司法實踐和文旅行業知識產權保護需求,深入分析打擊涉公共文化資源商標惡意注冊行為的急迫性和必要性,保障公眾對于公共文化資源的合理利用,充分發揮知識產權激勵公眾參與文旅行業創新的作用,針對職能部門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做實“抓前端、治未病”,為知識產權促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了司法智慧。
來源:福建高院
供稿:知識產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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