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現將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公開曝光,并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失信被執行人將面臨無法乘坐飛機、高鐵、動車二等座以上和列車軟臥,不得高檔消費,以及在融資信貸,入黨、入伍、錄(聘)公務員,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高管,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獲取政府補貼、政策支持,特定行業準入、特殊市場交易、招投標,以及出境等方面受到嚴格限制的懲戒。
太和縣人民法院督促失信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在履行全部義務后,可申請本院將其從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的信息予以屏蔽。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向太和縣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執行人執行線索。
來源:太和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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