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曾拐賣11名兒童的主犯余華英被貴州貴陽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zhí)行死刑,令人拍手稱快,這是對無數(shù)破碎家庭的告慰。然而,還有很多未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未被解救的受害者,我們還需要更努力。
余華英案
余華英自1995年起以“鄰居”身份為掩護,通過哄騙、暴力等手段拐賣兒童,導(dǎo)致至少11個家庭陷入深淵。貴州女童楊妞花被拐后,其父母因思念成疾相繼離世。被拐兒童或被轉(zhuǎn)賣至偏遠地區(qū),或被迫輟學(xué)務(wù)工,人生軌跡被徹底改寫?。
案件偵破過程中,警方發(fā)現(xiàn)余華英團伙具備高度組織性:從物色目標、實施誘拐到運輸銷贓,形成完整犯罪鏈條。其同伙至今仍有6人未被抓獲,部分兒童下落仍不明?。
四川王文文被拐案?
2002年,5歲的王文文在父母經(jīng)營的水果店附近被拐。其父王東耗盡家產(chǎn)尋女21年,直至2023年通過DNA比對發(fā)現(xiàn)女兒竟生活在同一城市的對門鄰居家。此案暴露出基層社區(qū)管理漏洞與兒童監(jiān)護盲區(qū)?。
?陳蓮香團伙拐賣案?
被稱為“中國第一人販子”的陳蓮香,2年內(nèi)拐賣46名嬰幼兒,獲利超200萬元。其團伙慣用“冒充親友”“暴力搶奪”等手段,甚至假扮醫(yī)護人員在醫(yī)院作案。盡管陳蓮香已落網(wǎng),但其下線仍有部分在逃,犯罪網(wǎng)絡(luò)尚未徹底摧毀?。
電影《失孤》原型——郭剛堂之子被拐案
1997 年 9 月 21 日,呼富吉、唐立霞在山東聊城拐賣了郭剛堂兩歲半的兒子郭新振。2021 年,在公安部 “團圓行動” 中,郭新振被找到,二人落網(wǎng)。2023 年 12 月 27 日,呼富吉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唐立霞被判無期徒刑。2024 年 10 月 30 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梅姨案
2003 年至 2006 年間,張維平親自實施 8 起拐賣兒童案,拐賣 8 名兒童。2005 年 1 月 4 日,周容平策劃入室搶奪兒童案,搶走申聰后交張維平轉(zhuǎn)賣。據(jù)張維平交代,參與拐賣的 9 名兒童都交給 “梅姨” 轉(zhuǎn)賣。2016 年 3 月,周容平、張維平等人落網(wǎng)。2018 年 12 月,該案開庭審理,張維平、周容平一審被判死刑,2023 年 4 月 27 日被執(zhí)行死刑。截至 2024 年 10 月,案中 9 名被拐孩子全部找回,但 “梅姨” 身份仍未得到確認。
電影《親愛的》原型——彭文樂案
案件經(jīng)過:2007 年 10 月 9 日,彭高峰時年 3 歲的兒子彭文樂在深圳家門口被拐。此后,彭高峰踏上艱難尋子路,尋子過程被媒體報道,引發(fā)社會關(guān)注。2011 年 2 月,警方在江蘇邳州將被拐兒童找到,后經(jīng) DNA 鑒定確認為彭文樂。犯罪嫌疑人李紅濤等人將孩子拐走后,輾轉(zhuǎn)多地販賣。最終,相關(guān)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
孫卓被拐案
2007 年 10 月 9 日,孫海洋 4 歲的兒子孫卓在深圳白石洲一超市門口被拐。此后 14 年,孫海洋從未放棄尋找,尋子過程引發(fā)廣泛關(guān)注。2021 年 12 月 6 日,在公安部 “團圓行動” 中,孫卓被找到。原來,犯罪嫌疑人吳某龍將孫卓拐走后,在山東陽谷縣將其賣給他人。2022 年 9 月 23 日,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兒童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
符建濤被拐案
2005 年 1 月 4 日,符建濤在深圳松崗街道一市場附近被拐,當時他僅 1 歲多。符建濤被拐后,其家人一直苦苦尋找。2021 年,在警方努力下,符建濤被找到。同樣是犯罪嫌疑人吳某龍所為,吳某龍將符建濤拐走后進行販賣。符建濤被拐案與孫卓被拐案相關(guān)聯(lián),隨著案件偵破,真相大白,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一絲慰藉。
“天下無拐”有多難?
盡管警方多年來不懈打擊拐賣兒童犯罪,解救了眾多被拐兒童,但仍有部分孩子未找到家,一些人販子也尚未落網(wǎng)。
在歷年積累的拐賣兒童案件中,因時間跨度長、線索缺失等問題,導(dǎo)致被拐兒童和在逃人販子數(shù)量難以精確統(tǒng)計。近年來,公安部部署升級完善“團圓”系統(tǒng),發(fā)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查找失蹤被拐兒童;推動將“打拐DNA信息查詢小程序”納入公安“一網(wǎng)通辦”APP,服務(wù)打拐尋親工作深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2024年,公安機關(guān)偵破拐賣現(xiàn)案、積案 550 余起,抓獲一批拐賣犯罪嫌疑人,解救找回歷年失蹤被拐婦女、兒童 2505 名 ,其中被拐時間最長達30年之久。
余華英成為近十年首例因拐賣兒童罪被判死刑的主犯,直接推動“拐賣主犯頂格量刑”司法實踐?。?嚴刑峻法不是終點,而是守護生命的起點。唯有以最嚴厲的司法震懾、最精準的技術(shù)賦能、最廣泛的社會共治,才能讓每一聲“回家”的呼喚不再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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